2009-06-18 02:37:53
每經記者 朱小雯
審計署昨日公布對41戶中央企業2006至2007年節能減排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截至2007年底,其中36戶重點耗能企業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期間節能879.81萬噸標準煤的目標;與2005年相比,41戶企業2007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21.64%,25戶石化、鋼鐵及有色金屬企業的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了24.57%。
但審計結果也顯示,一些企業節能效果不佳,如主要產品單位能耗上升;10戶中央企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9戶中央企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超標。審計署沒有公布這些企業的具體名單。
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司長王常松表示,這41戶企業是從全國千家重點耗能和國家重點監控污染源企業中隨機選取的,分屬中國石化、中國華能、中國華電、中國國電、中國大唐、中國鋁業、寶鋼、鞍鋼等8家大型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主要分布在石化、電力、冶煉等三大行業,其中石化行業13戶、電力行業16戶、冶煉行業12戶。
我國“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審計調查發現,部分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節能減排任務艱巨。具體情況是:有的企業節能效果不佳,如包頭鋁業公司由于主要產品電解鋁單位能耗上升了1.83%,導致能耗增加;大唐張家口發電廠至2007年底僅完成 “十一五”節能目標的19.3%。
另外,10戶企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2006年和2007年有的企業二氧化硫排放量超過當地政府下達的年度排放控制量一倍以上;9戶企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超標,個別企業生化排污口2006年的化學需氧量最高排放濃度超過地方標準的5倍。審計署認為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節能減排措施尚未完全落實;部分企業固體廢物處置不當,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和污染隱患;部分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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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年度的節能減排情況為何到今年6月份才公布?審計署相關工作人員昨日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該署在2008年對41家中央企業進行了調查,今年公布結果是因為等到企業將整改意見落實之后,將包括企業整改情況在內的審計結果發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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