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終結“狂歡”茅臺被指作秀
2009-12-15 04:25:59
每經實習記者 陶斯然 發自上海
“經銷商們的零售終端價不得超過730元。”12月11日,在長沙召開的國酒茅臺2009年全國經銷商聯誼會上傳來了貴州茅臺強硬的聲音,“違反者將面臨終止合同、扣保證金的處罰,嚴重的將取消經銷商資格。”
自12月7日貴州茅臺宣布出廠價提高13%以來,市場上的高端白酒“聞風而漲”,在明年元旦的實際漲價日期到來之前,這一波漲價成就了茅臺酒經銷商的狂歡,“最高的時候我賣到了800多塊一瓶(53度飛天茅臺)。”一名上海的經銷商如此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但好景不長,隨著茅臺“限價令”的放出,經銷商們從高點摔了下來,不少經銷商坦言,“這個指令對我們的利潤影響很大。”
突然的限價壓縮了經銷商的利潤空間,12月14日,記者再次致電經銷商,得到的報價皆為729元,而在“限價令”發布前,上海經銷商的平均報價約在760元左右。“這對我們的利潤影響很大,但上頭有要求,我們也只好賣這個價。”一名上海的經銷商無奈地告訴記者,為了能夠控制經銷商的零售終端價格,貴州茅臺將采取向客戶了解、檢查銷售發票等方式抽查經銷商。
12月14日,在“限價令”發布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上海第一食品商店里了解到,53度飛天茅臺的零售價格依然堅挺,報價828元,較上周上漲約40元。
不過,有酒業行業人士認為,擠壓一部分經銷商的利潤是茅臺的一種作秀。“他們提升出廠價,但卻限制經銷商的價格,就是想向市場表示,茅臺不希望酒漲價,如果最終漲了,那就是超市商場的行為,并非茅臺之前提價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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