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0-12-23 08:28:51
就在市場火熱猜測明年的信貸額度時,知情人士透露,為提高央行調控的主動性,央行明年可能不明確全年的信貸目標,轉而變成按月或者按季度下達信貸規模的額度,依據宏觀調控的效果以及經濟形勢的變化,相機調整。
此前有媒體報道,央行近期召集主要銀行開會,討論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事宜,擬建立新的信貸管理體制,根據經濟增長速度確定信貸投放速度,并考慮將資本充足率、流動性比率等指標納入參考范圍。
央行近日公布了10月份IMF在上海召開的宏觀審慎政策會議的紀要,與會者一致認為,要消除信貸和金融周期中的順周期性。業內人士分析,如果將信貸的投放與經濟增速、銀行資本充足率等硬性指標相聯系,無疑可以有效地避免信貸的順周期性,也符合“十二五”期間要推進的逆周期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
上述知情人士同時表示,央行也在討論,在信貸投放時要考慮到地區差異,例如對于部分經濟欠發達的地區是否要采取信貸緊縮政策。結合按月份和季度相機調整信貸額度的可能做法,體現了央行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時提到的“增強金融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
此前,有央行人士坦陳,對于信貸的控制,光控制表內貸款是不夠的,今年表外業務諸如引申貸款、理財產品等規模要大于去年。近日,銀監會印發的《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或許有助于控制銀行的表外信貸業務。
《通知》第一次明確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應該遵守的三原則,即真實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和潔凈轉讓原則。具體來說,就是要求資產真實轉移,轉讓的信貸資產應當包括全部未償還本金及應收利息,要求實現資產的真實、完全轉讓,風險的真實、完全轉移。
同時,在信貸資產轉讓后,轉出方和轉入方的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大額集中度、存貸比、風險資產等監管指標的計算應當作出相應調整。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通知》的發布將有效防止個別銀行利用信貸資產轉讓進行監管套利、規避監管或者盲目擴大表外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利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散信用集中度風險、調整優化信貸結構、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加強流動性管理和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有利于更好地防控金融體系風險、更好地保護客戶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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