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01:38:50
來自財新網的消息顯示,有大行權威人士透露,銀監會上報的資本充足率、撥備率、杠桿率、流動性四大監管新工具已獲國務院批復。業內人士表示,這標志著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的成型。
因2.5%撥備率監管標準的引入對銀行影響較大,因此市場對此較為關注。
銀監會新聞處相關人士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正在就實施新的監管框架起草一個新的文件,會盡快發布,在文件正式發布后,會對媒體有一個正式的說明。對于上述消息中提及四大監管新工具已于近日獲國務院批復,他表示不便回復。
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成形來自財新網的消息顯示,有大行權威人士透露,銀監會上報的資本充足率、撥備率、杠桿率、流動性四大監管新工具已于近日獲國務院批復,具體指引已進入最后一輪意見征詢。
消息并稱,該大行人士表示,預計杠桿率、流動性指引將先期發布;撥備率(2.5%)仍需和財政部做最后協商,過渡期為大行2年達標,中小行5年達標;動態資本工具短期內將不會大幅提高銀行資本要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系銀監會新聞處相關人士,該人士表示還不知曉此事,需要先了解。
業內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這是一個對銀監會原有監管體系的完善和發展,同時也對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杠桿率和2.5%的撥備率是以前沒有的,新的體系比較齊全。”中國社科院投資系博士付立春稱,新的監管工具對銀行未來持續的健康發展有利。
他進一步指出,新的監管工具同時也對銀行的風險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銀行的經營,包括資產、利潤等都將有所影響。“之前有些銀行對風控的執行力度可能不夠,如果實施了新規,那么他們的壓力會更大些。”
資料顯示,2009年底開始,銀監會結合國際銀行業監管改革趨勢,開始制定一系列新型監管工具,后被稱為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主要涉及對資本充足率、杠桿率、撥備率、流動性等四個方面。
“中國這次緊跟巴塞爾走。”東方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金麟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銀監會監管新規的制定,意味著中國版“巴塞爾協議Ⅲ”的成形。
四銀行動態撥備率偏低因撥備率指標的引入對銀行影響相對較大,因此市場對此較為關注。撥備率,全稱動態撥備率,亦稱撥貸比,計算方式為貸款損失準備金占貸款余額的比例。
實際上,2.5%的動態撥備率在去年銀監會98號文件中已經出現。該份于11月17日印發的名為《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強當前重點風險防范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0)98號的文件(以下簡稱98號文)中,銀監會明確提出,在風險早期暴露和審慎管理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動態撥備管理,對于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占貸款余額的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2.5%,同時貸款損失準備金占不良貸款的比例原則上應不低于150%,兩者按孰高要求執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2.5%動態撥備率的監管標準比較嚴格。“2.5%的撥貸比,對銀行的利潤有所影響。”金麟表示,這一指標對于中小銀行的影響更大。有券商數據顯示,較之2.5%的要求,部分中小銀行當前的撥貸比水平偏低。
來自高華證券的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深發展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和寧波銀行的撥貸比較低,處于1.3%~1.4%的水平;撥貸比達標的僅農行、中行(2010年上半年)和華夏銀行三家,其中農行最高,為3.3%,中行和華夏均懸于2.5%的達標線。
高華證券指出,2.5%的撥貸比規定將使以往資產質量較強的銀行處于不利地位,或促使銀行增加高收益/高風險貸款以彌補較高的一般撥備,以及或減少不良貸款核銷規模以保存撥備。
資本充足率暫無近憂除動態撥備率外,監管新工具并包括資本充足率、杠桿率和流動性;98號文中亦對該三項監管工具有所闡述。
銀監會在98號文中稱,杠桿率的分子將采用一級資本,分母應覆蓋表內外所有風險暴露,綜合考慮表內風險暴露、非衍生品表外項目和金融衍生品的全額敞口頭寸,對銀行杠桿率水平進行審慎限制。
上周以來,有關銀監會下發《商業銀行杠桿率監管指引 (征求意見稿)》的消息塵囂日上。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銀監會此前已經下發《商業銀行杠桿率監管指引(征求意見稿)》,建議杠桿率要求為不得低于4%;《巴塞爾協議Ⅲ》規定的杠桿率的國際監管標準為3%。
報道并稱,該征求意見稿同時要求各商業銀行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有評論稱,這就意味著,中國的銀行業監管機構將正式引入杠桿率監管機制。
對于流動性比率,銀監會在98號文中稱,在現有流動性指標的基礎上,引進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率,對銀行在壓力情況下的一個月內持續經營能力和一年以上長期資金匹配程度進行檢測評價。
而當前銀行業資本充足率整體大幅提升,因此“動態資本工具短期內將不會大幅提高銀行資本要求”。
銀監會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年末商業銀行整體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個百分點;加權平均核心資本充足率為10.1%,比年初上升0.9個百分點。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聯系電話:021-60900099轉688每經訂報電話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