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3 01:11:48
“在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備忘錄中,雖沒有明確規定授予條件必須是未來業績,但一般情況下A股上市公司不會把已經確定的業績作為授予條件。”某上市公司董秘稱,敦煌種業這樣的股權激勵他還是第一次看見。
每經記者 張昊
“以過去的2010年財務指標作為授權條件,不會是公告寫錯了吧!”昨日當記者與多位業內人士談到敦煌種業 (600354,收盤價27.21元)股權激勵方案時,不少人士發出上述聲音。其中有業內人士在認真閱讀上述方案后稱,公告雖然沒有錯,但這樣的方案感覺不是很規范。
“在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備忘錄中,雖沒有明確規定授予條件必須是未來業績,但一般情況下A股上市公司不會把已經確定的業績作為授予條件。”某上市公司董秘稱,敦煌種業這樣的股權激勵他還是第一次看見。
2010年數據成首期授予條件
敦煌種業股權激勵方案在業內引起了不少關注,尤其是以2010年財務指標作為首期授予業績考核條件,幾乎是直接給予激勵對象一個大紅包。
本次敦煌種業推出的是限制性股權激勵,激勵對象包括敦煌種業董事長、總經理、副董事長等在內97高管及核心業務人員。股權激勵計劃擬分為四期,其中第一期采取定向增發方式授予股票,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為200萬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98%,第二期至第四期股權激勵采取二級市場回購方式實施。首期定向增發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價格為14.34元/股。
有意思的是,在公司業績考核條件達標中,敦煌種業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業績考核條件竟然是以2010年已經實現財務數據為標準。該考核標準有三個條件,1,2010年每股收益0.41元/股;2,2010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5億元;3,2010年營業利潤占利潤總額比重不低于98.2%;而從2010年年報看,年報中上述三項指標剛好符合上述考核標準。
由于2010年已經成為過去時,上述定增股份已經授予給相應高管。緊接著敦煌種業還設置了解鎖條件,解鎖條件包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各年營收環比增長不低于13%,當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417元/股,當年營業利潤占利潤總額比重不低于98.3%。此外解鎖期業績考核還不能低于同期行業平均水平。
另外,各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包括禁售期2年和解鎖期3年。解鎖期內,若達到本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鎖條件,激勵對象在三個解鎖日依次可申請解鎖股票上限為該期計劃獲授股票數量的30%、35%與35%,實際可解鎖數量應與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評價結果掛鉤。
敦煌種業董秘辦人士稱,由于2011年財務年度還沒有結束,因此不可能等到2011年財務年度完后以2011年財務數據作為授予條件,而后期如果順利,首期200萬股定向增發授予股票2011年、2012年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2013年在滿足解鎖條件后方可解鎖行權。
分析師:穩住高管團隊送福利
某券商分析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采取的是2010年財務指標作為授權條件,因此敦煌種業首期股權激勵,完全就是給激勵對象送錢。
即使后面還要2年的解鎖期且給予了相關的解鎖條件,但該解鎖條件基本是以2010年財務指標授權條件作為考核。換個角度理解,即公司先給予相關高管股份穩住人心,但是高管要變現至少要等2年后才能進行,這樣股價激勵涉及相當于是捆綁了高管2年的時間。
除了首期業績考核條件外,第二期至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業績考核條件同樣非常低,因此可以說敦煌種業本次股權激勵起不了激勵作用,更多可以理解為穩定高管團隊,給高管送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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