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1-12-12 16:15:43
薛書榮、鄭宏中等人通過廣州登力廣告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4483萬元購買了9家電視臺的早、午、晚證券欄目時段,播放前述薦股節目,吸引投資者入市,并在節目播出當日或第二個交易日,將預先買入股票迅速賣出獲利,以“搶帽子”交易方式操縱股票價格。
案涉552只股票、571.76億元交易金額、4.26億元非法獲利、148個證券賬戶、30余名證券分析師、9家電視媒體——“廣東中恒信公司、薛書榮、鄭宏中等機構和個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因起規模之大、組織運作之周密創出了一連串的“搶帽子”違法交易案之最。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日前公布了這一案件的查處情況,目前此案已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處于刑事偵查當中。
周密組織“搶帽子”操縱股價
據介紹,證監會根據相關線索于2009年11月對廣東中恒信傳媒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恒信公司”)、薛書榮、鄭宏中、楊曉鴻、黎睿咨等涉嫌操縱市場行為立案稽查。
經查,自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薛書榮、鄭宏中、楊曉鴻、黎睿咨等人以70個自然人名義在44家證券營業部開立112個資金賬戶,使用148個證券賬戶,動用超過20億資金預先買入他們選定的股票。
與此同時,黎睿咨、張宏、歐陽宏、桑旭、何淼、梅養和等人安排人員制造上述股票的薦股PPT,并將PPT傳送至薛書榮、鄭宏中等人控制的薦股節目主要制作單位中恒信公司。同時,薛書榮、鄭宏中等人先后私下聯絡10家證券公司和8家投資咨詢機構的30名證券分析師,完全按照PPT內容錄制薦股節目。
薛書榮、鄭宏中等人通過廣州登力廣告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4483萬元購買了9家電視臺的早、午、晚證券欄目時段,播放前述薦股節目,吸引投資者入市,并在節目播出當日或第二個交易日,將預先買入股票迅速賣出獲利,以“搶帽子”交易方式操縱股票價格。
鄭宏中等人通過上述方式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計交易金額571.76億元,非法獲利4.26億元。
證監會經過調查、審理認定,鄭宏中等人以“搶帽子”交易方式操縱股票價格,違反了《證券法》有關規定,并涉嫌違反《刑法》。2010年3月,證監會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還在刑事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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