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5 01:08:25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6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以答記者問的形式公開表示,銀發【2012】142號文提到 “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0.7倍”,是要明確在允許金融機構對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下限放寬至基準利率0.8倍的同時,對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下限不再進一步放寬,此次仍保持基準利率的0.7倍不變。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央行和監管部門對個人住房貸款一直實施有效的政策引導和審慎性監管,個別媒體稱“央行特急文件規定首套房貸利率最低可七折”,有意曲解央行政策意圖,有市場炒作之嫌。
央行稱,銀發【2012】142號文的內容是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和調整利率浮動區間,央行調整利率、次日生效,歷來都向銀行系統發一特急文件予以說明,以保證商業銀行必須在政策當晚完成全行計息系統調整,次日可按調整后利率正常營業。
央行強調,中央銀行和監管部門對個人住房貸款一直實施有效的政策引導和審慎性監管。
2010年9月,央行和銀監局曾聯合發文強調 “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即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
盡管此后各家銀行均自行取消了首套房房貸7折的優惠,但從有關規定來看,只限制了首套房的首付成數,而并未對首套房貸利率作出限制。
同樣在6月14日,銀監會也公開發布聲明稱,2012年6月8日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為50%,與現行監管規定相一致,未做任何調整。
對于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銀監會降低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銀監會表示“純屬誤解。”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