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11-19 20:48:11
酒鬼酒通過《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回應了該報道,不僅對該檢測結果提出了質疑,更公布了早前酒鬼酒自己所做的檢測。
每經記者 戴高誠 陳都 發自上海
編者按:11月19日,某媒體曝出,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結構顯示酒鬼酒中的塑化劑含量超標高達260% 。《每日經濟新聞》一個多月前就獲得酒鬼酒內含有塑化劑的舉報,為慎重起見,記者聯系白酒行業內部人士送檢酒鬼酒,以確認舉報結果,并多次采訪白酒行業內專家、食品安全專家、深入各大酒廠調研,記者調查后發現,白酒含有塑化劑成因復雜,受到檢測方法、設備、時間、溫度等多方面影響,這些因素可導致樣本的不穩定性,呈現出的結果也會完全不同。同時,在國家缺乏相關標準下,現言及傷害人體還過早。
19日,有媒體曝出酒鬼酒中含有塑化劑,其含量超過國家標準260%,酒鬼酒(000799,SZ)當日宣布緊急停牌,酒鬼酒則通過《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回應了該報道,不僅對該檢測結果提出了質疑,更公布了早前酒鬼酒自己所做的檢測。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一個月以前就接到關于酒鬼酒內含有塑化劑的舉報,與此同時一位從事白酒行業內部人士也找到《每日經濟新聞》,為證明此前數據的真實性,其從市場中隨機選取了兩瓶酒鬼酒送往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檢測,這個過程中,并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和公證處公正了買酒和檢測過程。
檢測結果顯示,2個樣本中塑化劑DBP含量超過衛生部在2011年6月23日發布的《衛辦監督函〔2011〕551號》規定的標準,在將結果反饋給酒鬼酒后,酒鬼酒開始了自查。
隨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該事件展開了調查,記者在采訪行業內專家和調研酒廠后發現,酒鬼酒中含有的塑化劑原因仍未知,其最大可能來自酒瓶中塑料瓶蓋的污染,以現有的國家對塑化劑限制的規定,是否對人體造成傷害也不確定。
超標的酒鬼酒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匿名酒鬼酒塑化劑檢測的舉報材料,該材料顯示,經檢測的酒鬼酒中含有五種塑化劑成分,分別是DEHP(1.62mg/L本文采用單位均為毫克每千克)、DBP(3.18mg/L)、DMP(0.06mg/L)、DIBP(1.13mg/L)、DPP(0.64mg/L),其中DEHP和DBP均超過國家標準。
塑化劑種類很多,但最常被使用的是DEH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此次白酒中塑化劑超標的是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與DEHP在臺灣同屬“第四類毒性物質”。
食品行業一位專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由于塑化劑的分子結構不穩定,很容易被轉移,酒對塑化劑有很好的溶解性”。有研究表明,人體通過食品攝入、呼吸空氣接觸、飲用水、皮膚吸收及靜脈注射等多種途徑終生暴露于DEHP。對于大多數成年人來說,食物在生產或包裝環節中受DEHP污染的食物是暴露于DEHP 的主要途徑,人體內超過90% 的DEHP來自食品攝入。
該專家認為,“白酒中含有的塑化劑可能來自三個方面,第一是釀制白酒的水源,水源可能受到人們遺棄塑料制品的污染;二是白酒灌裝過程的工藝污染;三是白酒的塑料瓶蓋污染,這方面可能是最大的污染來源”。
水源污染造成的塑化劑超標正在逐漸成為可能。臺灣方面報道稱,針對島內11條河川進行毒化物分析,發現淡水河本流、大漢溪和新店溪底泥中塑化劑DEHP含量,比5年前飆高4倍。
在白酒釀造工藝中,也有可能對白酒造成污染,主要源于塑料接酒桶、塑料輸酒管、酒泵進出乳膠管、封酒缸塑料布、成品酒塑料內蓋、成品酒塑料袋包裝、成品酒塑料瓶包裝、成品酒塑料桶包裝等。
酒鬼酒獨家回應:原因未明
因塑化劑事件的影響,酒鬼酒19日緊急停牌,酒鬼酒副總經理范震獨家對《每日經濟新聞》回應稱,“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中國白酒在發酵過程中絕對沒有人為添加塑化劑,因為塑化劑的添加對白酒的釀造工藝和口感沒有任何幫助”。
同時,酒鬼酒在接到《每日經濟新聞》反饋的檢測信息后,“我們檢測部門從酒鬼酒釀造工藝環節中都取了一份樣本,比如剛釀制出來、灌裝、成品等,共取了8個樣本送往長沙省級檢測部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8個樣本中有7個未檢出塑化劑,其中一個檢出但未超過衛生部在2011年6月23日發布的《衛辦監督函〔2011〕551號》規定的標準,這個樣本是最后的成品”,酒鬼酒檢測中心的徐部長通報了其調查結論。
范震則對記者表示,酒鬼酒在更早之前也做過塑化劑檢測,也未檢出,“國家對白酒的出廠有嚴格的國家檢驗標準,但塑化劑的檢測確實不在這個檢測的范圍之內,不過2011年時我們有接到國家相關部委的通知,要求對塑化劑進行檢測。當時在接到通知后,我們采取了排除法,從釀酒過程中用的水,到生產出來的基酒,再到儲存一年以上的成品酒,最后到灌裝,化驗出來都是安全的,盡管從當時批量的抽檢情況來看,有一些確實含有塑化劑,但并未超過《衛辦監督函〔2011〕551號》規定的標準”。
對于白酒可能接觸到塑料途徑,酒鬼酒方面幾年前完成了相關的改造,范震對記者稱,“原來酒鬼酒在盛酒過程中都是用塑料勺子等,現在能接觸到酒的都換成了不銹鋼,不過有些部分因受到工藝的限制,管道需要繞來繞去,只能采用塑料,不過我們也曾經割下這些管道拿去化驗,但并未檢出塑化劑”。
酒鬼酒另一位高管回應稱,“白酒中含有塑化劑成因非常復雜,至今未找出可能產生的原因,我們經過多次的實驗,認為最有可能從塑料瓶蓋中滲出,但瓶蓋并不是酒鬼酒自己生產,而是統一采購,當初在招投標時候我們不僅要瓶蓋廠家出示至少是省級以上鑒定部門出示的鑒定報告,鑒定內容不僅包括塑化劑,還有其他內容的檢測,同時酒鬼酒用參加招投標的廠商提供的塑料瓶蓋做了實驗,將這些瓶蓋泡在酒中48小時,最后鑒定結果顯示只有兩家未檢出塑化劑,酒鬼酒大部分瓶蓋就是由這兩家提供,而這兩家采用的材料是德國進口的高分子塑料,至于為什么仍被檢出,我們也很困惑”。
范震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前樣本多次的檢測未超標,可能確實給了我們一些誤導,從現在情況,塑料瓶蓋可能存在的不穩定性會給檢測造成影響,但目前來看,這與溫度等諸多因素有關,至于如何影響,什么時間造成影響,造成多大影響,酒廠無法給出答案”。
“酒鬼酒通過此事,會迅速組織專家力量去調查,來查明原因,并希望大家理性對待此事,不要波及到更廣范圍”。
除了自查,范震目前對天祥所作出的檢測持保留態度,“該機構是否具有權威性和檢測方法、設備的差異都會對結果產生影響”。
不是所有白酒都含有塑化劑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馬勇秘書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言,其關注白酒中含有塑化劑已有兩年多,“塑化劑并不是一個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問題,白酒中的塑化劑成因非常復雜,就這個問題我們一直在和衛生部、食安辦、質檢總局在溝通,我個人認為并不像媒體現在看到的情況,是不是白酒中本身就有,還是檢測方法的問題?如果有,來源在哪,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原因很不確定。”
馬勇舉例稱,此前在某白酒企業做過一個實驗,“同一個樣本,用同一臺設備,采取同樣的檢測方法,但是檢測出來的峰值差距非常大,有的檢測出來有,有的檢測出來沒有。”
馬勇認為,“我們現在有大量的樣本檢測數據,可以大概對其成因進行分析,還包括我們也發現用線性的檢測方法檢測不確定性的依據,就這一情況我們正在跟決策部門做溝通”。
為進一步確認塑化劑可能對白酒產生的影響,《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安徽某知名酒廠調查,其一位主管質量的副總稱,“自從國家出臺這方面的標準之后,我們自家就專門買進了設備對每批出廠的產品進行檢測,從來就沒有發現過塑化劑超標的問題。”
隨后這位副總出示了一份該廠自行檢測的結果,該檢測結果顯示絕大多數類型的酒產品均呈現出“未檢出”的狀態。不過仍然有少數類型的產品DEHP檢測出不超過0.1mg/L。對此,該副總表示,“這個是在允許的誤差范圍內。”并不意味著有產品塑化劑超標。
“我們的檢測機構正在申報國家級的實驗室,其檢測設備和檢測結果應該是準確的。”該副總說。
該副總還出示了數份由安徽省工商部門對該廠各種類型的酒產品塑化劑含量的抽查檢測結果,這些結果也均顯示這些產品的塑化劑均未超標。
而對于記者提出的關于塑化劑是不是在白酒出廠過后一段時間,由于瓶蓋中含有塑化劑而污染了酒水的質疑,該副總表示,該酒廠使用的內瓶蓋是PET材質,在使用前也經過了嚴格檢測,不會含有塑化劑。
“我們公司酒類產品的瓶蓋基本上都是由自己生產,自從臺灣出現塑化劑超標事件后,我們就對瓶蓋中的塑化劑指標加強了管控,要求瓶蓋原料供應商對原料中的塑化劑指標進行檢測。”該副總表示。
該副總向記者出示了數份最早開始于2011年7月,彼時正是國標頒布不久,由其江蘇、廣東等地的瓶蓋原料供應商提供原料檢測報告,由當地工商部門出具的這些報告顯示,在抽查中,這些瓶蓋原料亦未被檢出塑化劑超標。
“經過我們廠內的檢測,還有工商部門的抽查,我們的酒中都沒有出現塑化劑超標的情況,相信這能夠說明我們的產品在塑化劑管控上確實是符合《衛辦監督函〔2011〕551號》規定的標準的。”
作為行業協會的一名專家,馬勇首先保證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白酒都含有塑化劑,在以前的一些地方檢測機構檢測過程中,也不是所有的白酒中含有塑化劑。”
按照臺灣標準:每天喝酒不超過3兩是安全的
DEHP作為塑化劑,其物理、化學性質好,成本低廉,在PVC塑料加工中運用十分廣泛,目前還很難完全棄用,但DEHP畢竟是世界公認的會影響健康的物質,實踐中也無法完全防止它被人體攝入,所以目前各國對塑化劑的攝入量做了嚴格的規定。
美國科學家的研究表明,DEHP對于健康的危害有相當廣泛的動物實驗數據,不過對于人體的健康風險,無法進行試驗研究,只是根據動物實驗數據來估計。
美國FDA收集了15項DEHP安全性的研究,逐一進行了審查評估,最后確定其中的三項結果最為可靠。在口服的方式下,對動物不產生任何影響的最高劑量為每天每公斤體重3.7毫克。考慮到人的個體差異、人類與動物的差異以及實驗數據的不確定性,FDA采取了一個100左右的“安全系數”,確定口服攝入的安全上限為每天每公斤體重為0.04毫克。對于一個50公斤的人,相當于每天2毫克。
臺灣方面食品安全學者專家于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將比照歐盟標準(其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塑化劑DEHP容忍值是50微克、DBP容忍值是10微克、DIDP及DINP容忍值是150微克、BBP容忍值是500微克)。
如果據此換算,一個5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的DEHP攝入量不能超過2.5毫克,DBP攝入量不能超過0.5毫克,如果按照酒鬼酒此前檢測的DBP含量3.18mg/L來計算,意味著這個人每天喝酒不能超過3兩,這還不包括其可能每天從水或飲料等其他方面可能帶來DBP。
而無論是美國的“安全系數”2毫克,還是歐盟標準2.5毫克或者0.5毫克,這都是一個安全標準,安全標準往往是一個最后的保守標準,超過這個標準會導致什么樣的后果,往往沒有更多的實驗數據去支持,其風險就在于“不知道會導致什么樣的問題”。
上述酒鬼酒高管認為,“衛生部去年6月頒布的函是一個非國家標準的提示性文件,在未得到更多科學依據時,此時言及白酒如何或對人體產生什么的傷害,將會對整個行業產生不可估量,成為一部分人謀利的工具,這要引起廣泛注意”。
馬勇對白酒中含有塑化劑會對人造成什么影響,“首先并不是所有的白酒都含有塑化劑,即便按照現在的檢測方法檢測出有一定的殘留量,現在是不是對人體構成危害,也存在不確定性,需要評估”。
其謹慎地認為,“需要做風險評估,酒跟其他食品不一樣,比如飲料的飲用量很大,酒有其自限性,假設酒中含有塑化劑,本身DEHP、DBP等的毒性不一樣,另外攝入量多少才能對人產生危害,這需要做風險評估,并不是有這個東西就對人產生傷害,但肯定存在風險,風險到傷害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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