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12-27 15:09:14
雖然遭到省級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責令停產并給與罰款,但作為上市公司,三江化工并未向投資者予以信息披露。
每經網浙江嘉興12月27日電(記者 徐杰) 作為目前我國最大規模的民營環氧乙烷供應商,三江化工(02198.HK)今日(12月27日)上午臨時停牌。
根據香港聯交易所停牌通告稱,中國三江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江化工”)的股份已于當日(12月27日)上午9時11分起暫停買賣。
三江化工子公司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二期環氧乙烷項目因環保驗收未通過卻一直正常投產,12月10日,浙江省環保廳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嘉興永明二期年產6萬噸環氧乙烷項目停產,直至驗收合格,同時罰款9萬元,但三江化工至今并未信息披露。12月27日,本報《項目違法被叫停 三江化工未披露》予以報道。
根據三江化工此前公告分析,被浙江省環保廳叫停的這部分二期環氧乙烷項目很有可能屬于其兩年前上市募集資金的投資,至于一年多來為何一直未通過環保驗收,同時卻正式商業投產,項目環保驗收的后續程序、進度安排以及停產罰款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等,截止發稿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未獲得三江化工的正面采訪回復。
受罰公司曾請求“免罰”
值得一提的是,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曾以“求情”予以免責。
浙江省環保廳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透露, 2012年10月30日,該廳向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浙環聽告[2012]1號),該公司未提出聽證申請,但于10月31日來到該廳進行陳述申辯,要求免予罰款;之后,該公司提交了《關于<浙江省環保廳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的陳述》,并表示,公司司認為作為一家母公司在港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深知守法的重要性;且在規定時間內全部整改完畢并合格,懇請該環保部門免予行政處罰。
浙江省環保廳則堅稱,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二期年產6萬噸環氧乙烷項目未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擅自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已構成違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作為一家母公司在港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更應該模范地遵守各項法律規定;關于免除行政處罰的請求,依法不予考慮。
雖然遭到省級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責令停產并給與罰款,但作為上市公司,三江化工并未向投資者予以信息披露。
而在上市公司環保方面的披露方面,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曾在2008年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且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對于是否需要及時披露,以及至今未披露的緣由,12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公司有關工作人員提示多次致電一公開電話,但截至記者發稿時,該電話時而處于忙音時而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二期年產10萬噸表面活性劑項目暨配套年產6萬噸環氧乙烷項目,于2009年6月份與嘉興港區正式簽約,2009年11月24日,嘉興市環保局受理該增資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許可申請材料,并予以公示。
2010年2月22日,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22萬噸/年環氧乙烷(實際新增16萬噸環氧乙烷)和10萬噸表面活性劑項目,經浙江省環保廳環評審批同意建設(浙環建[2010]14),同時這囊括了嘉興永明此前的一期和二期。
募資項目被叫停?
“除了中石油、中石化后,三江化工屬于目前國內的環氧乙烷供應商,產能除了一部分內部消化自營生產產業下游的AEO 表面活性劑外,就是對外直接供應。”生意社化工分析師陳琳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
與此同時,作為目前我國最大規模的民營環氧乙烷供應商,上述被責令停產的二期6萬噸環氧乙烷項目,在三江化工整個產能版圖中的分量“并不輕”。
資料顯示,三江化工位于浙江省嘉興港區經濟開發區內,成立于2003年9月。來自浙江省環保廳公開的信息顯示,三江化工項目建設共分8期,其中三江化工直接控制的生產產能為3期,下屬子公司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3期。
最初,三江化工6萬噸/年環氧乙烷于2007年1月30日通過項目環保驗收,而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一期6萬噸/年環氧乙烷項目,于2007年4月3日經嘉興市環保局環評審批同意建設,2009年7月27日通過項目環保驗收。
今年10月18日,三江化工公告稱,合資項目(持50%股份)三江湖石化工5萬噸環氧乙烷生產項目投入試運行,此后,三江化工的環氧乙烷總設計年度產能將增加27.8%由18萬公噸增至23萬噸。
算上今年10月合資才開始試生產的5萬噸產能,在三江化工截止目前23萬噸的產值中,還包括三江公司直接控制的6萬噸/年,以及旗下嘉興永明一期的6萬噸/年,還有其二期的6萬噸,未披露而目前正被責令停產的6萬噸的環氧乙烷產能占據了逾2成。同時,目前試生產為11噸,占比近“半邊江山”。
三江化工于2010年9月6日在香港上市,共募集資金8億港元左右,主要用于擴大產能,其中,最多67%用于展開計劃年產能分別為6萬噸及10萬噸的環氧乙烷生產設施第三期及第四期興建工程。
不難分析,上述提及的三江化工第三期環氧乙烷生產設施即為嘉興永明石化的二期。浙江省環保廳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亦提及,依據《關于企業試生產期間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意見的復函》(環函〔2007〕112號),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二期年產6萬噸環氧乙烷項目于2011年5月投入試生產至今,應當認定為已經正式投入生產,據此,被責令停產的很有可能募資投資,該分析未得到三江公司的進一步確認。
嘉興永明石化有限公司二期在三江化工整體業績的重要性再次得到應證。
三江化工在其業務回顧中提及, 與2009年相比,集團于2010年就主導產品-環氧乙烷沒有擴大產能,但在2011年,完成興建年度設計產能達6萬噸第三期環氧乙烷生產設施,并于2011年5月24日正式作商業投產。此后,集團的環氧乙烷總年度設計產能將由12萬噸增加50%至18萬噸。
上述業績回顧再次提及,第三期環氧乙烷生產設施在2011當年已就環氧乙烷生產貢獻約4萬噸環氧乙烷,“2011年,集團收益與2010年相比上升約31.3%,主要由于第三期環氧乙烷生產設施投產,導致實際環氧乙烷產量(包括環氧乙烷銷售及用于內部使用-生產自身環氧乙烷衍生產品-AEO表面活性劑的環氧乙烷)由2010年約13.2萬 噸上升33.3%至2011年約17.6萬噸”。
對于子公司嘉興永明二期環保驗收后期程序準備、進度安排以及停產罰款對公司業績的影響等,截止發稿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未獲得三江化工的正面采訪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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