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01-22 14:25:27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日對外發布《中國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交易主協議(2013年版)》,建立了債券回購市場的“中國標準”。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日對外發布《中國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交易主協議(2013年版)》(簡稱《主協議》),建立了債券回購市場的“中國標準”。
在核心機制安排上,《主協議》通過引入回購債券盯市調整機制,通過實現質押債券替換,釋放了回購債券流動性;通過建立買斷式回購單一協議和終止凈額等機制,為有效防范金融市場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做了制度探索。
在框架結構設計上,《主協議》采用“通用條款+特別條款”的結構,由通用條款約定質押式、買斷式等回購交易的同性內容,由特別條款約定個性內容,實現了一份協議的文本結構安排,降低了交易協商和文本管理成本,同時為未來回購交易機制創新預留了空間。在風險事件認定處理上,詳細約定了違約、終止等事件的認定標準、處理流程以及補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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