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3-12-30 17:26:52
760多種關稅下調、限制電視購物廣告、法律判決書上網……2014年,將有多項新規實施,新華社記者盤點梳理了其中涉及民生的規定。
——上海:軌道交通逃票行為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加大了對逃票等行為的處罰力度,規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和其他逃票行為的,有關信息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廣西柳州:停止收取城市路橋機動車輛通行費
廣西柳州市政府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橋機動車輛通行費,改由市政府埋單。在停止收取“路橋費”之后,柳州市財政每年給予城投公司路橋費補貼,2014年安排9000萬元作為路橋費補貼。
——寧夏: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城鄉“同命同價”
新修訂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確立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同命同價”的法律制度,寧夏境內發生的道路傷亡事故中城鄉不同戶籍的受害人將得到相同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
——貴州:居民用電將按年度施行階梯電價
從2014年1月1日起,貴州省將階梯電價由過去的按月執行調整為按全年用電量實行電費加價,居民用電越多電價越高。城鄉低保戶、五保戶家庭則由過去的“即征即返”的方式改為“先征后返”兌現免費電量政策。(完)
原文鏈接: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3-12/30/c_1187660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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