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2-12 08:52:41
光大證券(601788.SH)今日公告,公司于2月11日接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通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同意公司繼續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每經編輯| 王一鳴
每經記者 王一鳴
光大證券(601788.SH)今日公告,公司于2月11日接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通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同意公司繼續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8·16事件”3天后,光大證券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在銀行間本幣交易系統進行現券自營買賣點擊成交報價時亦出現失誤。
隨后在8月22日,光大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通知,其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被暫停,原因是協會認為光大證券出現的交易異常事件反映出該公司在內控合規、風險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同時協會要求公司進行自查。
據悉,光大證券于2012年11月28日獲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資格,由于該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截至去年8月22日,公司在該業務上實現項目收入約54萬元。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