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5-14 10:17:21
今后,銀行在上海自貿區設立支行及以下的分支機構,程序將大大簡化。
上海銀監局今天上午發布《關于簡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相關機構和高管準入方式的實施細則(試行)》,《細則》明確,區內的全國性中資商業銀行(不包括郵政儲蓄銀行)、上海本地銀行、外資法人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在區內新設、變更、終止分行級以下(不含分行)分支機構(包括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的,無需報經上海銀監局事先審批,實行事后報告制。但銀行尚未在區內設立分行及以上管轄行的除外。
與此同時,《細則》還簡化了區內高管準入方式。在區內支行及以下機構擔任主要負責人,以及雖未擔任主要負責人職務,但實際履行其職責的人員,無需報經上海銀監局事先審批,免于參加高管人員任職資格考試,實行事后報告制。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