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22 09:16:47
日前,西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馬勇慧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受賄贓款170萬元依法沒收。一審判決后,馬勇慧并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張靜 畢華章 發自西安
每經記者張靜 畢華章 發自西安
12月16日,陜西省紀委披露,決定給予長安銀行小微企業運營中心總經理、原長安銀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長馬勇慧開除黨籍處分。此前,馬勇慧已因辦理貸款受賄170萬元而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馬勇慧主動交代的4家行賄公司中,包括近年來因主打文化牌而聞名全國的大唐西市項目相關企業,分別為陜西佳鑫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鑫集團)及西安大唐西市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西市置業)。
經西安中院查明,2012年3月,佳鑫集團兼大唐西市置業財務總監楊興文找到馬勇慧請求其幫忙貸款。后在馬的幫助下,長安銀行大唐西市支行于2012年3月至9月期間,為大唐西市置業及佳鑫集團旗下十余家公司發放貸款共計6億元。楊興文則先后向馬勇慧送去共計80萬元。
對此,記者致電佳鑫集團及大唐西市置業法人代表呂建中,但對方稱對此事不知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唐西市置業年檢資料顯示,該公司2010年資產負債率高達97%,幾近資不抵債,但在此情形下仍獲長安銀行1.95億元貸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長安銀行董事會辦公室,但電話無人接聽。記者又致電長安銀行董事長孫宗寬,其電話處于呼轉狀態。隨后,記者向其發去短信,但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回復。
支行行長受賄170萬
今年5月13日,陜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消息稱,馬勇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馬勇慧落馬使得長安銀行與該行大唐西市支行引起輿論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2014)西中刑二初字第00060號判決書顯示,馬勇慧于2009年8月從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調入長安銀行。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任長安銀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長,2013年4月至案發前,任長安銀行小微企業運營部總經理。今年4月11日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4月24日被逮捕。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對馬勇慧提起公訴的時間是今年8月20日。據西安檢方指控,馬勇慧在擔任長安銀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發放貸款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四家企業好處費、感謝費共計170萬元。
日前,西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馬勇慧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受賄贓款170萬元依法沒收。一審判決后,馬勇慧并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大唐西市置業曾多次行賄
值得一提的是,馬勇慧受賄案中亦牽扯出因主打文化牌聞名全國的大唐西市項目相關企業,分別為佳鑫集團及大唐西市置業。
企業登記信息顯示,佳鑫集團設立于1996年10月,注冊資本6000萬元,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大唐西市置業則設立于2005年1月,注冊資本2億元。兩家公司法人代表均為呂建中。
同時,大唐西市項目官網介紹,呂建中亦為西安大唐西市文化產業投資集團董事局主席,該集團公司旗下包括大唐西市置業等多家全資子公司。
西安中院查明,2012年3月,佳鑫集團兼大唐西市置業財務總監楊興文為解決佳鑫集團下屬企業部分公司資金不足的問題,找到馬勇慧請求其幫忙解決貸款事宜。此后在馬勇慧幫助下,大唐西市支行于2012年3月至9月期間,為佳鑫集團下屬的十余家公司發放貸款共2億元。
為感謝馬勇慧以及繼續從該行獲得貸款,楊先后于2012年6月、9月送給馬勇慧總共80萬元。2013年1月,大唐西市支行又向大唐西市置業發放貸款4億元。
除多次向馬勇慧行賄外,記者梳理發現,大唐西市置業亦曾向其他銀行管理層行賄。
就上述情形,記者致電佳鑫集團及大唐西市置業法人代表呂建中,但對方稱對此事不知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大唐西市置業與長安銀行此前亦有業務往來。記者獲取的大唐西市置業2010年度年檢資料顯示,當年該公司有1.95億元長期借款來自長安銀行,而到2011年年末,來自長安銀行的長期借款仍余1.91億元。
然而,大唐西市置業年檢資料顯示,該公司2010年資產負債率高達97.46%,2011年其資產負債率更是高達99.01%。
陜西銀監局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向企業發放貸款由各家銀行自己衡量。“一般會結合多個指標考察企業,除財務指標外,也有非財務方面的指標。”
某國有商業銀行相關人士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判斷一個企業要看政府對它有無政策支持,是屬于支持類、維持類、壓縮類還是退出類客戶;其次還要結合公司自身情況及集團公司實力;另外要看它在當地的經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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