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1-09 20:19:07
今日,深交所發布關于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相關事項的通知:要點如下:一、自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后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二、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于5%。三、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A股、B股時,減持比例中的股份總數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今日,深交所發布關于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相關事項的通知:要點如下:
一、自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后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于5%。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A股、B股時,減持比例中的股份總數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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