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4-11 01:36:12
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這類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征收郵稅,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同步調整的還有行郵稅稅率分檔。
目前我國針對入境商品有兩種征稅方式
行郵稅:非貿易屬性,自用且數量合理的自帶行李、郵遞物品
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貿易屬性的進境貨物
新政實施前是怎么征稅的?
稅種:行郵稅
征收對象:跨境直郵、個人隨身行李
稅率:(依不同類型商品征收分為四檔)10%、20%、30%、50%
回國時個人攜帶的自用進境物:
5000元人民幣以下包括5000元人民幣無變化
大于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行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新政影響有多大?
我國各類跨境電商平臺企業超過5000家,未來幾年跨境電商占中國外貿比例將提高到20%。
新政實施后哪些進口商品稅率會受影響?
對貿易屬性進口商品(跨境電商)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對非貿易屬性的進口物品仍舊征收行郵稅,但稅率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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