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4-13 01:31:01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萬敏
◎每經記者 萬敏
近日,發改委、商務部出臺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以下簡稱《草案》),明確列出“禁止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等業務”。
該草案將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個省、直轄市試行。
2015年,交通銀行和興業銀行先后收購了兩家券商,被視為國內銀行混業經營的試點,但《商業銀行法》的修改結果并未涉及相關條款。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還不具備大規模放開金融混業經營的環境和條件,未來或仍可能以試點方式展開。
《草案》明確列出,“禁止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等業務”,與《商業銀行法》現行規定一致。
此次出臺的負面清單也留有一定的政策余地,“《草案》所列事項截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取消、新設或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以及對禁止和限制市場主體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事項作出新的規定的,以最新規定為準?!?/p>
3月31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改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改革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制,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制定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
據多家媒體近日報道,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有可能在今年召開,會議將推出新的監管機構改革計劃,目前呼聲最高的是仿照英國的“超級央行”模式。
一位大型商業銀行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涉及到多個監管部門之間的關系協調,政策落地的周期會較長。在混業監管架構成熟之前,行業的混業經營還是可能以“點”的形式開展,不太可能大面積鋪開。
對于近年來利潤增長乏力的商業銀行來說,開展信托、證券等業務帶來的直接利潤貢獻僅是杯水車薪,但對于各家銀行都在強調的“輕資產、投行化”轉型方向,取得牌照之后帶來的業務想象空間才是重點。
招商證券此前在研報中表示,“大金融監管調整已是‘箭在弦上’。我們認為,混業經營的窗口期日益逼近,具備資源、渠道、風控優勢的銀行,在新的市場藍海中有望分割較大市場份額,進而在收入端重拾成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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