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4-05 19:38:38
企業以0.01元低價中標事件并非第一次出現在招投標項目中。事實上,自2016年4月8日以來,競標企業以近乎 “零元”價格中標政府招投標項目頻頻發生。法律人士稱,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涉嫌違反《招投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每經編輯|蔣佩芳 王晶
圖/視覺中國
每經記者 蔣佩芳 王晶 每經編輯 張力
3月31日,遼陽政府采購網登出了“遼陽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硬件建設項目中標公告”,成交供應商為中國電信集團遼寧省遼陽市電信分公司、中國電信系統集成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中標金額為0.01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企業以0.01元低價中標事件并非第一次出現在招投標項目中。事實上,自2016年4月8日以來,競標企業以近乎 “零元”價格中標政府招投標項目頻頻發生,在外界看來,電信運營商似乎在學習互聯網企業的“低價策略”,而在業內人士看來,競標企業的這類低價投標的做法,更多的是為了“以后的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中標企業是出于什么樣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僅涉嫌違反《招投標》法,同時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國電信0.01元中標一項目
3月20日遼陽政府采購網發布的《遼陽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硬件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顯示,遼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部受遼陽市信息中心委托,對該單位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硬件建設項目(編號:LYZFCG—2017005)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符合條件的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采購的內容包括:核心交換機、匯聚交換機、接入交換機、網絡安全防火墻、VPN網關、負載均衡、入侵防御設備、堡壘機、虛擬化服務器、云計算平臺、大數據處理平臺等諸多硬件設備以及網絡接入、安全等服務部分,總預算金額共892.95萬元。此外,中標企業除了負責提供硬件設備外,供應商還需要提供平臺的日常維護,服務期為10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企業以0.01元低價中標事件并非第一次出現在招投標項目中。最近,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告顯示,廈門市務實采購有限公司受廈門市信息中心委托,對“廈門務實-公開招標-2017WS034廈門市政務外網云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預算金額為495萬元。參與此次競標的企業共有五家單位報價:中移動福建分公司投標約為270萬元;中國電信廈門分公司投標170萬元;聯通云數據投標約為309萬元;廈門縱橫投標290萬元;而騰訊云的投標價為0.01元。
3月17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廈門市信息中心廈門務實-公開招標-2017-WS034廈門市政務外網云服務中標公告》顯示,中標供應商名稱為騰訊云計算(北京)有限責任公司,金額為0.01元人民幣。
不僅如此,繼騰訊云以1分錢中標廈門市政府外網云服務項目后,3月20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上海電子政務云服務項目招標結果甚至出現了“0元中標”。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第201710075號信息——上海市電子政務云服務中標公告”顯示,這個預算金額為1200萬元的項目,由上海移動+云賽智聯、中國電信同時中標,總中標金額為“0萬元”。而更早以前,即2016年4月8日,溫州市府辦政府云平臺項目,預算金額為100萬元,參與投標的中國移動公司以1元/月的價格中標。
頻頻上演的“0”元、“0.01元”中標事件引發了公眾和業內的熱議,而熱議的焦點則集中在:競標企業低價競標出于何種目的?低于成本的報價是否合規合法?是否屬于不正當競爭等。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電信此次0.01元中標遼陽信息化項目與日前騰訊0.01元中標廈門市政務外網云服務項目在時間上挨得很近,并且中標金額都為0.01元,這不免讓外界猜測,在廈門市政務外網云服務項目上未中標的中國電信是在學習互聯網企業的“低價策略”。因為在外界眼中,騰訊云借助該事件做了一個大廣告,并不虧;也有人認為,騰訊云花小錢卻買來了公共民生大數據,是值得的。
那么,中國電信此舉到底是否像外界猜測的那樣呢?截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稿,尚未收到中國電信方面的相關回應。
專家:低價中標是為“以后的發展”
在業內人士看來,競標企業的這類低價投標的做法,更多的是為了“以后的發展。”
中國通信業知名觀察家項立剛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首先,類似‘0’元中標的違反了《招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其次,世上并沒有‘免費的午餐’,中國電信在招標項目中相當于免費送設備,但設備安裝完以后,相應的服務、二次建設就會出現。所以,電信運營商的低價策略并不是為了現在的利益,而是為了以后的發展,在持續多年的服務期內,項目會衍生出一些其他的附加或者增值服務。到時候,運營商的帶寬、信息化的服務都可以給他們帶來收益。”
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表示,這類政府招投標的項目都是長期服務的合約,不是一錘子買賣,項目后續會隨著需求的出現而不斷擴張,競標的企業都很重視這點。因此,他們通過免費提供設備做到‘先切入為主’,后期再提供一些延伸服務,比如服務器資源、帶寬資源等服務。其實,企業看重的還是前景,以云計算為例,目前大家都很清楚,云服務是一個巨大的市場,對企業來說,前期切入以后,后續的機會就更多。
“但是,對于一些近乎免費的中標項目,大家事實上存在一定的誤解。上海電子政務云服務招標表面上看是0元,其實是采用了先用后付、據實結算的原則進行支付,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計費方式,因此標書無法填寫具體金額。但標書中,此項不能空缺,因此最后填寫了0元。在大家看來,似乎這就變成了一個免費的項目。”付亮進一步分析稱。
律師:低于成本投標涉嫌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中標企業出于什么樣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僅涉嫌違反《招投標》法,同時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
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張遠忠看來,這類招投標法案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該規定中明確,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銷售鮮活商品;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季節性降價;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與張遠忠持相同看法的還有中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焦曉非,此前她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指出,這類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僅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同時還違反了《招投標法》,“《招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所以這種投標,就算中標了,也是違法的。”
焦曉非表示,國有企業、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等的重大項目都是應該招投標的。《招投標法》根本目的就是允許一些市場競爭單位參與競爭,而近乎0元的方式,從表面上看,是犧牲了公司的利益,但事實上讓人聯想到它很可能存在捆綁性質,即通過0元中標,然后再通過其他項目賺錢。這樣的做法對其他的競爭對手來說打擊很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該對投標結果進行關注、調查,對其非法性進行認定,而其他競爭對手對中標結果也可以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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