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27 18:57:12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曾艷艷
央行6月26日公布第4批非銀支付機構牌照續展結果,樂富支付有限公司(簡稱樂富支付)牌照不予續展。對此,樂富支付26日也發表聲明,因未及時完成牌照續展相關流程,銀行卡收單牌照續展暫未獲批。
6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接近監管部門人士了解到,樂富支付多次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規定,違規開展支付業務,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商戶合法權益。
據悉,樂富支付成立于2011年7月,2012年6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準從事銀行卡收單業務(全國)。因多次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規定,央行于2017年6月26日決定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不予續展。
上述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樂富支付主要違規情況包括:
一、違規開展支付業務,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商戶合法權益。
一是存在大量虛假商戶。在2015年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檢查時,通過對樂富支付云南、福建、浙江3個省區的商戶真實性核查,抽查發現其虛假商戶占比達91.28%;2014年央行濟南分行專項檢查發現其虛假商戶占比多達94.7%。
二是外包服務商管理混亂。樂富支付將部分應自主完成業務違規外包,收單業務被外包機構層層轉包,在央行2016年銀行卡收單外包專項檢查中,僅云南省就有65個外包服務商違規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樂富支付對外包機構的業務開展無任何實質管理措施,縱容外包機構肆意違規開展業務。
三是為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機構提供交易接口。2016年無證經營支付業務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樂富支付為成都中聯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鴻信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卡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等多家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機構提供支付通道,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四是樂富支付多家分公司未按規定在央行分支機構備案,即在當地開展業務,嚴重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屬地化經營規定。
二、違規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
樂富支付多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等重大事項,共有4次涉及主要出資人變更,5次涉及公司股東及股權結構變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變更,2次涉及公司董事長變更,1次涉及公司總經理變更,上述事項均未按規定報監管部門核準。其中,樂富支付通過4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最終變更控股股東,屬于變相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
三、消極對待對監管部門的整改意見,導致常規監管手段失靈。
樂富支付獲批《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五年間,違規情形不斷,其中多次是在被監管部門約談后且前期違規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情況下再次發生。
針對其違規行為,央行開展了18次執法檢查,2次驗收檢查,7次監管走訪;針對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央行共實施行政處罰14次。對于央行的監管措施和整改要求,樂富支付消極對抗,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在央行調查其違變更主要出資人時,樂富支付拒不配合,導致央行耗時數月方才完成核實查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致電樂富支付,對方稱協助聯系媒體對接部門相關人員,不過稍后記者多次與樂富支付聯系,其已不再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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