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0 22:05:58
【國務院: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建立手段完備、數據共享、實時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協同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切實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對紅色預警區,針對超載因素實施最嚴格的區域限批,依法暫停辦理相關行業領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審批手續,明確導致超載產業退出的時間表,實行城鎮建設用地減量化;對現有嚴重破壞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違法排污破壞生態資源的企業,依法限制生產、停產整頓,并依法依規采取罰款、責令停業、關閉以及將相關責任人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從嚴懲處。積極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對土地資源超載地區,原則上不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實行城鎮建設用地零增長,嚴格控制各類新城新區和開發區設立。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