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8-04-27 10:26:15
4月26日,雅戈爾一則取消變更對中信股份的會計核算方法公告,為其變更會計核算方法一事畫上句號。在這一案例中,市場持續關注、交易所發函監管、中介機構客觀發表意見,形成了有效的監管合力,最終促使公司取消相關會計核算方法變更,取得了較好的監管效果。
圖片來源:每經資料圖
記者 張良
4月26日,雅戈爾一則取消變更對中信股份的會計核算方法公告,為其變更會計核算方法一事畫上句號。在這一案例中,市場持續關注、交易所發函監管、中介機構客觀發表意見,形成了有效的監管合力,最終促使公司取消相關會計核算方法變更,取得了較好的監管效果。
近期,雅戈爾披露《關于變更對中信股份會計核算方法的公告》,稱由于公司持股比例增至5%、且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吳幼光獲委任為中信股份非執行董事,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判定公司對中信股份的經營決策具有重大影響,公司對中信股份的會計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更為長期股權投資,并以權益法確認損益。本次會計核算方法變更將增加公司凈利潤約93億元,并導致公司2018年一季度凈利潤增長近7倍。公司發布公告后,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雅戈爾這一“會計魔術”也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上交所持續關注事態進展,并于4月24日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核實并說明相關事項。
監管工作函問詢的重點,主要圍繞會計核算方法變更是否符合會計準則規定、是否對公司經營有實質性影響展開。一是變更會計核算方法的理由是否充分;二是相關會計計量是否準確;三是核算方法變更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是否符合公司的經營實質,并要求公司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4月26日,在收到工作函的兩天內,公司即披露取消會計核算方法變更的公告,稱經公司審慎核實,根據會計師的書面意見,公司擬取消對中信股份的會計核算方法變更事項,并且提示取消該變更后,公司2018年一季度凈利潤將同比減少7.5億元,同比下降約60%。記者關注到,在公告中,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變更會計核算方法的理由予以逐條分析,并明確提出公司對中信股份施加實質性重大影響的依據不充分,不建議雅戈爾對中信股份改按權益法核算。
業內人士指出,近年來,交易所不斷強化一線監管職責,要求中介機構發揮在上市公司質量把關方面的作用。經過監管的不斷深化,中介機構審慎履職的意識不斷增強,逐漸認識到自身不再僅僅是為上市公司提供專業服務、獲取收益的服務機構,更應擔起上市公司質量看門人的責任,本次立信審慎發表相關中介機構意見,即是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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