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30 21:58:41
每經記者|吳凡,徐杰 每經編輯|宋思艱
今日(1月30日)晚間,證監會和上交所發布了關于科創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等一系列文件。上交所向包括《每日經濟新聞》在內的媒體記者介紹了科創板的減持制度。
其一,科創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限售解除以后減持股份的,應當保證公司有明確的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同時上市公司核心技術人員股份的鎖定期也被延長,即上市以后36個月不能減持。
其二,對于沒有盈利的公司上市后擬進行減持安排的,減持辦法規定,虧損企業在上市三年后仍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以下簡稱特定股東)的股份最多繼續鎖定兩年后才能減持,也就是說最長是五年。
其三,對特定股東,減持辦法規定每人每年在二級市場減持股份數量在1%以內。如果超過這個部分,就需要以非公開轉讓的方式進行轉讓,而所謂非公開轉讓,就是上市公司或保薦機構選定相應的證券公司去進行詢價兌售,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轉讓股份。前述轉讓不再限制比例和節奏,但是對受讓者要限制12個月的鎖定期。
其四,優化了股份的減持方式,為創投基金等其他股東提供更加靈活的減持方式,只有創投更加便利地減持,才能形成資本的循環。
最后,強化了信息披露,如果特定股東需要減持股份,除了披露公告讓投資者知曉減持意圖外,還需要披露上市公司在減持方做出減持決策的這段時間內,有沒有一些未披露的重大風險。這個制度安排,主要就是針對一些上市公司的業績持續下降,但控股股東仍然在減持的情況所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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