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17 19:09:40
6月17日,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上清所、中央結算公司發布回購違約處置細則,旨在提升銀行間市場回購違約處置效率,規范違約處置流程,保障市場穩定。
每經記者|冷輝 每經實習編輯|徐豪
圖片來源:攝圖網
6月17日,銀行間市場回購違約處置新規發布。
具體來看,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發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回購違約處置實施細則(試行)》。中央結算公司發布了《中央結算公司擔保品違約處置業務指引(試行)》。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清所”)則是發布了《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回購違約處置業務實施細則(試行)》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債券拍賣處置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從公告來看,幾份文件內容主要旨在提升銀行間市場回購違約處置效率,規范違約處置流程,保障市場穩定。
交易中心17日公告稱,為進一步提升銀行間市場回購違約處置效率,保障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平穩有序開展,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復同意,交易中心將組織開展回購違約處置業務,并發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回購違約處置實施細則(試行)》。
該細則所稱回購違約處置,指因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交易中正回購方觸發違約事件且交易雙方未能就違約處置協商一致,逆回購方委托交易中心通過匿名拍賣等市場化機制處置相關回購債券的機制。
銀行間市場買斷式回購正回購方觸發違約事件時,回購債券可參照該細則進行違約處置。
該細則所稱回購債券匿名拍賣,是指交易中心組織市場參與者在特定時間,通過交易中心系統進行回購債券集中匿名交易的行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細則規定:守約方(逆回購方)須承諾申請回購違約處置所依據的債權和質權等權利基礎不存在瑕疵,且擬處置回購債券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交易中心依守約方委托開展的回購違約處置不表明對回購債券的權屬、風險或收益做出判斷或保證,相關風險由回購違約處置參與各方及相關權利人自行承擔。
關于拍賣價格方面,交易中心于拍賣日向市場公告擬拍賣回購債券的最低成交價格,最低成交價按兩種方式確定:
一是回購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拍賣日前三十個交易日的平均成交價格的80%;
二是回購債券在拍賣日前三十個工作日內無成交價格的,或計算樣本數過少的,按回購債券在拍賣日前一交易日交易中心估值價格的80%確定。
拍賣日,參與機構可在預設區間內報價。交易中心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計算統一成交價,拍賣持續時間以交易中心公告為準。
參與匿名拍賣應需滿足交易中心設定的交易參數,單筆報價量最小為人民幣100萬元整,券面總額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100萬元整,清算速度為T+1。如有變化,以交易中心公告為準。
此外,細則對回購違約處置的處置申請、處置流程、結算安排、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為提升擔保品違約處置效率,規范違約處置流程,維護市場成員的合法權益,中央結算公司制定了《中央結算公司擔保品違約處置業務指引(試行)》并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所謂擔保品,是指市場成員在辦理擔保品管理業務時,使用托管在中央結算公司的用于履約保障的債券。市場成員使用在中央結算公司托管的債券作為履約保障擔保品的相關業務,在出現違約情形后,委托中央結算公司辦理擔保品違約處置以實現擔保物權的,適用該指引。
擔保品違約處置方式包括協議折價、拍賣和變賣。中央結算公司對擔保品違約的幾種處置方式做了具體的解釋。
此外,中央結算公司提到,當出現政策調整或市場大幅波動等異常情況、有權機關要求中止的情形或是公司認為有必要中止的其它情形時,公司將中止擔保品的違約處置。
與前述情況類似,為配合落實《中國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交易主協議文本》(2013年版)相關風險處置措施,維護處置各方的合法權益,上清所也制定并發布了《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回購違約處置業務實施細則(試行)》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債券拍賣處置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上清所表示,市場成員使用上清所托管的債券用于回購交易履約擔保,在正回購方觸發違約事件后的以下三種回購債券違約處置場景,適用于上述細則。
三種場景包括:以協議折價方式委托上清所直接處置回購債券;以拍賣方式委托上清所依據拍賣結果處置回購債券;以變賣方式委托上清所進行回購債券處置。
上清所發布的細則中規定,回購債券變賣價格不應低于公允價值,變賣價格低于公允價值的,逆回購方需征詢正回購方同意后方可提交變賣處置申請材料。公允價值是指在變賣處置日前30個交易日內的平均成交價格。標的回購債券在變賣處置日前30個交易日內無成交價格的,則為標的回購債券在變賣處置日前1個工作日的上清所估值價格。
回購債券拍賣處置業務是指,使用回購債券作為回購交易履約保障的正回購方觸發違約事件后,由根據法律法規或相關合同約定有權主張回購債券處置的主體,委托上清所通過公開招標拍賣回購債券的方式進行違約處置的行為。
回購債券拍賣處置業務采取有保留價的公開招標方式,保留價的確定遵循以下原則:
不低于回購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違約處置日前30個交易日內合理平均成交價格的80%;回購債券在違約處置日前30個交易日內無成交價格的,不低于回購債券在違約處置日前1個交易日估值價格的80%。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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