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6-20 20:01:23
四川證監局決定對四川金頂采取出具責令改正措施,并要求其就海亮集團參與管理公司礦山資產和業務的情況作出披露。
每經記者|曾劍 每經編輯|徐斐
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曝光了四川金頂(600678,SH)此前存在的部分公司治理問題。
6月20日晚間,四川金頂披露稱,四川證監局現場檢查發現,上市公司完成控股權轉讓后,按照前后任控股股東的口頭約定,公司核心資產礦山業務仍由原實控人海亮集團派駐人員參與管理。
回顧歷史,2017年2月,四川金頂公告稱,公司時任控股股東海亮金屬(由海亮集團控股)與樸素至純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海亮金屬將持有的公司全部7155.35萬股股份轉讓給樸素至純,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0.5%。交易完成后,樸素至純成為公司新的控股股東,梁斐取代海亮集團成為新的實控人。
同時,四川金頂還存在沿用海亮集團OA系統、接受海亮集團內部審計等情形。在四川證監局看來,上市公司未做到獨立運作,其經營管理模式對公司獨立性和治理存在重大影響,公司未進行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在上述經營管理模式下,四川金頂相關人員多次向海亮集團報送公司未公開重要經營數據,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定。
因此,四川證監局決定對四川金頂采取出具責令改正措施,并要求其就海亮集團參與管理公司礦山資產和業務的情況作出披露;切實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內部控制,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
四川金頂表示,公司深刻反思在獨立運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和不足,將嚴格按照四川證監局的要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
(封面圖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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