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25 20:04:03
每經編輯|王曉波
住建部官網7月24日公布了一則處罰通告,2019年4月,河北衡水億建筑工地發生一起施工升降機轎廂(吊籠)墜落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00萬元。住建部決定對涉事單位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資質由甲級降為乙級。
全文如下:
衡水恒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翡翠華庭項目1#樓建筑工地,發生一起施工升降機轎廂(吊籠)墜落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00萬元。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衡水市翡翠華庭“4·25”施工升降機轎廂墜落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冀政字〔2019〕48號)認定,該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我部于2020年4月28日向你單位發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建督罰告字〔2020〕6號),你單位于2020年5月13日簽收,并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申請,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該申辯意見。
你公司作為監理單位,對事故施工升降機安裝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流于形式,未對事故施工升降機安裝過程進行專項巡視檢查,未對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安全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我部決定給予你單位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資質由甲級降為乙級的行政處罰。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 系 人:崔 晶
聯系電話:010-58933175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7月16日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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