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2-31 00:18:45
◎深交所對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楊壽海給予公開認定五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ST紅太陽稱目前國內外生產經營環境復雜多變,而目前為四季度生產經營關鍵時期,出于穩定公司生產銷售、經營管理、項目投產等方面的需要,截至收函日,公司尚未按相應規定解除楊壽海董事長職務。
每經記者|郭榮村 每經實習記者|劉中凝 每經實習編輯|楊夏
12月30日晚,ST紅太陽(000525,SZ)發布公告稱,董事長楊壽海已于12月29日向公司董事會送達辭職報告,辭去董事會董事、董事長、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8月26日,深交所下發紀律處分決定,給予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楊壽海公開認定五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按照規定,楊壽海應當在收到處分決定起一個月內離職,但直到12月29日,楊壽海才遞交辭職報告,為何獲處分后楊壽海依舊在位?
經查明,ST紅太陽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三項違規行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業績預告修正不及時。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發生在2019年到2020年期間。據了解,2019 年,公司替控股股東南京第一農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紅太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太陽集團”)償還銀行貸款,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2020年,因控股股東南一農集團對外融資違約,公司作為擔保方被銀行劃轉資金,構成新增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在此期間,公司收到南一農集團及紅太陽集團歸還資金。同年,ST紅太陽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與南一農集團、紅太陽集團達成互保議案,前期歸還的資金全部被公司用于為其對外融資提供質押擔保。同年8月至12月,因南一農集團及紅太陽集團未能如期償還對外融資,導致公司為其提供質押擔保的資金被銀行劃扣,再次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截至2021年12月5日,南一農集團及其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為29.53億元。
違規對外提供擔保問題發生在2020年5月至7月,ST紅太陽為紅太陽集團提供擔保的金額超出股東大會審議的擔保額,但公司未能及時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ST紅太陽還存在業績預告修正不及時的問題。公司年度業績預告與經審計凈利潤金額差異較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未按規定及時修正業績預告。
深交所對ST紅太陽、南一農集團及紅太陽集團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和通報批評的處分;對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楊壽海給予公開認定五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然而8月26日下達處分決定后,楊壽海并未在要求時間內離職。隨后,包括楊壽海在內9名董事先后于10月28日以及12月13日參加公司董事會會議并投票。對此,深交所要求ST紅太陽說明楊壽海是否具備董事長任職資格,其參加董事會會議投票的結果是否有效;說明未按相應規定解除楊壽海職務的原因及合理性,具體的整改措施及具體時間安排。
本月23日、29日,在連續兩次延期回復關注函后,ST紅太陽終于作出正面回應。根據回復函,江蘇益友天元律師事務所發表意見稱,自8月26日起,楊壽海不再具備被提名擔任紅太陽董事長的任職資格。但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規定,“在離職生效之前,相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職責,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出于維護公司穩定發展等原因,楊壽海尚未從公司離職,因此楊壽海仍應按照上述規定繼續履行職責,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楊壽海參與的董事會會議投票,其投票結果有效。
至于為何不解除楊壽海職務,ST紅太陽稱目前國內外生產經營環境復雜多變,而目前為四季度生產經營關鍵時期,出于穩定公司生產銷售、經營管理、項目投產等方面的需要,截至收函日,公司尚未按相應規定解除楊壽海董事長職務。
12月29日楊壽海向公司董事會送達辭職報告。公開資料顯示,楊壽海1957年出生,曾任高淳縣農業局綜合管理干部、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南京第一農藥廠廠長,南京市科協副主席,身兼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農藥工業協會、中國農藥應用與發展協會等行業協會副會長,還曾榮獲過“全國勞動模范”、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截至12月30日收盤,ST紅太陽報8.38元/股,股價無變化。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125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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