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2 16:47:03
每經AI快訊,7月12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哈爾濱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沿民受賄、挪用公款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沿民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對凍結、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沿民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及孳息繼續追繳,上繳國庫。被告人王沿民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沿民利用擔任哈爾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稱哈爾濱市建委)主任助理、哈爾濱市建委副主任、哈爾濱市松北區區長、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哈爾濱市建委主任、哈爾濱市道里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協調、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353萬余元。(央視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