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5 16:50:28
每經AI快訊,6月5日,大連證監局公告,經查,資舟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存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執行、未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及數據、營業場所無人辦公等問題,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五十條的規定。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暫停辦理相關業務(第五十四條涉及的全部業務)六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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