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02 21:37:15
每經編輯|王月龍
據南方都市報,4月2日,遼寧大連一則處罰通告顯示,大連南部濱海大道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跨海大橋,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被罰款2700多萬元,引發關注。
處罰通告顯示,當事人大連南部濱海大道投資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擅自在星海灣附近海域建設透水性構筑物(跨海大橋),違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條規定。
處罰通告稱,依據《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對上述公司處以罰款2726.3589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4年3月26日,處罰機關為大連市海洋發展局。
星海灣跨海大橋建設程序違規
大連海洋局:不會被拆除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海域屬于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海域所有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海域。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必須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第四十二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騙取批準,非法占用海域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非法占用海域期間內該海域面積應繳納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罰款;對未經批準或者騙取批準,進行圍海、填海活動的,并處非法占用海域期間內該海域面積應繳納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據新黃河客戶端,大連市海洋發展局一工作人員透露,涉事公司建設項目為大連地標建筑,星海灣跨海大橋。該項目在獲得預審批后動工建設,之后才獲得海域使用權證。因建設程序違規,該局對建設單位做出了上述行政處罰。
4月2日上午,信用中國(遼寧大連)網站已不顯示該處罰信息。對此,信用中國(遼寧大連)承辦單位,大連市信用中心一工作人員回應稱,信用中國(遼寧大連)網站公示的處罰信息由相關委辦局提供,由于這則處罰信息的處罰金額較大,因此該中心已暫時將其下架,并正在對處罰金額進行核查。其表示,該中心已將相關材料發給大連市海洋發展局,待大連市海洋發展局確認之后,該中心會重新進行公示。
據大皖新聞,星海灣大橋作為大連的地標性建筑,在大連市民心中具有重要地位。據大連市政府網站介紹,這座跨海通道位于黃海水域上,是大連東部城市主干道路的組成部分。大橋自2011年10月開始動工建設,于2015年1月完成合龍工程,同年10月正式通車運營。大橋全長6千米,主橋長820米,為大連市民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極大便利。
星海灣大橋。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對于為何在大橋通車八年多后才作出處罰決定,大連市海洋發展局工作人員解釋稱,這一處罰是針對當時建設大橋時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違規行為,屬于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所做出的決定,完全合法有效。針對網上關于大橋是否會被拆除的擔憂,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大橋不會被拆除,且目前已具備合法手續。
橋墩、橋面都曾出現裂縫
回應:不影響橋梁結構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日報曾報道,2018年7月,星海灣跨海大橋橋墩疑似出現裂縫。星海灣開發建設管理中心表示,經過現場勘查,發現該處裂縫產生于星海灣跨海大橋東側引橋,是由于該橋墩兩榀上橫梁之間伸縮縫中間苯板脫落造成的縫隙,并非橋體工程結構存在安全隱患問題。星海灣開發建設管理中心已組織專業隊伍對該裂縫進行處理,同時也將會同大橋設計、監理等單位對所有橋墩及相應的設施進行檢查,保證橋體美觀效果。
圖片來源:@新聞大連
據半島晨報,2023年7月,經常在這跑步的市民吳先生發現星海灣跨海大橋人行步道蓋板有沉降,旁邊的橋面上還有一條裂縫,吳先生稱人行步道上兩塊蓋板之間產生了高低差,“一塊蓋板比旁邊的蓋板能高出五六厘米,而且旁邊的護欄也已經扭曲變形了。”“裂縫比較長,橫跨整條機動車道。”
圖片來源:半島晨報
大連市市政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橋涵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此前確實有市民反映,星海灣跨海大橋入市方向8號路燈桿附近,大橋路面有裂縫,另外人行步道沉降現象嚴重,擔心有安全隱患。接到市民反映的問題后,橋涵管理所聯合星海灣跨海大橋設計單位、檢測單位等有關人員立即到場查看。經過檢查,專家發現橋面出現裂縫的位置是橋梁和路面的銜接處,也被稱為伸縮縫。
“路面出現裂縫是正常現象,不影響橋梁結構安全,市民不需要擔憂。”工作人員說。至于人行步道的沉降現象,工作人員表示,人行步道鋪設的是活動蓋板。由于“熱脹冷縮”的影響,人行步道蓋板會產生位移,正常情況下蓋板會自動復位,但該處的一塊蓋板被卡住,結果導致兩塊板之間形成高低差。目前施工人員已經對該處蓋板進行了維修。
編輯|王月龍 杜恒峰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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