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30 18:59:18
中國證監會網站4月30日發布關于修改《中國證監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決定。修改內容包括:一、將附件所列抽查事項第1項“首發企業檢查”的抽查比例由“隨機抽簽的比例為5%”修改為“隨機抽簽的比例為20%”。二、將附件所列抽查事項第1項“首發企業檢查”的抽查依據由“《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8號公布,證監會令第137號、第170號修訂)第六十二條”修改為“《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8號公布,證監會令第137號、第170號、第207號修訂)第六十一條”。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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