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05 17:24:59
每經記者|陳利 每經編輯|魏文藝
6月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日前該局聯合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我市開展存量房交易貸款資金監管服務 進一步做好“帶押過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在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范圍內,試點開展國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貸款資金監管服務工作,待試點成熟后,逐步向全市其他區(市)縣推廣。
根據《通知》,辦理“帶押過戶”的流程為:賣方在取得賣方銀行“帶押過戶”同意后,買賣雙方根據網上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經紀服務合同)向買方銀行申請貸款,買賣雙方到監管銀行簽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協議、選擇還貸模式、辦理自有資金監管,買方銀行在交易雙方完成存量房轉移登記和抵押權登記后將貸款資金劃轉至政府部門在監管銀行開設的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中,監管銀行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還貸模式對貸款資金和自有資金本息進行劃轉。
在監管選擇方面,交易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是否將存量房交易貸款資金納入監管、是否選擇“帶押過戶”模式。選擇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帶押過戶”模式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中簽訂的存量房交易自有資金和貸款資金應當全額納入監管。
在銀行選擇方面,賣方銀行、買方銀行采取自愿加入原則,應同時滿足屬于具備發放個人住房貸款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能夠配合建立存量房交易貸款資金監管系統,滿足開展“帶押過戶”和存量房交易貸款資金監管業務的信息實時互通共享的條件。
按照要求,賣方銀行負責提供賣方提前還貸及辦理“帶押過戶”的相關條件、辦理該業務所需材料及流程等資料,并通過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公示。對符合公示條件的,不得以買方銀行不是本行等理由拒絕辦理。此外,監管銀行應為目前依規開展存量房交易自有資金監管服務的銀行。
據悉,目前成都市存量房交易貸款資金監管業務已上線試運行,將“自有資金”+“貸款資金”全量納入監管,為廣大市民免費提供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在全國率先實現“帶押過戶”跨銀行辦理,滿足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等多種貸款需求下的“帶押過戶”。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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