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27 19:22:59
◎6月27日上午,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召開涉外民商事審判白皮書暨典型案例新聞通氣會。會上透露,涉外民商事案件總體呈逐步增長態勢。會上還介紹,相關案件反映出,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交易及涉知識產權的經濟活動較為頻繁,涉境外旅游以及與“一帶一路”沿線運輸有關的商事糾紛較為常見。
每經記者|胥帥 每經編輯|文多
6月27日上午,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在該院會議室召開了涉外民商事審判白皮書暨典型案例新聞通氣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現場獲悉,上述白皮書公布了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受理各類涉外民商事糾紛案件情況,就審判和調研中發現的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分析,結合走訪企業情況,就更好化解有關涉外法律風險、解決相關糾紛等提出建議。
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兵介紹,涉外民商事案件總體呈逐步增長態勢。該批案件反映出,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交易及涉知識產權的經濟活動較為頻繁,涉境外旅游以及與“一帶一路”沿線運輸有關的商事糾紛較為常見,外籍主體以外籍華人、華人華僑或我國公司設立的外籍公司居多。通過研究分析發現,部分主體在涉外民商事交往過程中存在一些典型的法律風險,轄區企業具備較多的涉外糾紛解決需求,部分企業對選擇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跨境商事糾紛仍有顧慮。
記者注意到,因為違反國內公共政策,買賣虛擬貨幣“礦機”被判合同無效等案例上榜。
通氣會現場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胥帥 攝
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自2019年至2023年期間,共計受理各類涉外民商事糾紛案件190件,呈現逐步增長態勢。特別在2023年,新收涉外民商事糾紛同比增長80%。
上述受理案件中,合同類糾紛約占50%,知識產權類糾紛約占26.32%。當中呈現的特點是:涉境外旅游的糾紛較多、與“一帶一路”沿線運輸有關的商事糾紛較為常見。
該白皮書提到,涉外民商事糾紛審理,涉外案件送達仍然是影響法院送達和當事人維權的重要障礙。對是否適用國際條約或國際慣例還存在一些審判難點。
另外,案件審理反映出典型法律風險問題,特別是涉及“中歐班列”沿線國家營商環境風險引起的糾紛值得關注。
外籍投資者在我國境內投資被訴,如外籍人員在自貿試驗區范圍開設教培機構,因培訓質量等引發糾紛。又如外籍人員在自貿試驗區通過境內人員代持股權,又以實際控制人身份參與經營,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等。
“我國對外商投資準入已采取負面清單管理,對外開放程度大大提高。但如果出現外籍投資者利用代持手段規避負面清單管理的,有可能導致有關的違法后果。”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審委會委員、第二審判庭庭長李海昕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時表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白皮書披露了一個外國公司作為交易主體的虛擬貨幣“礦機”買賣合同的案例。
2021年2月,新加坡PD公司、四川PN公司曾共同簽訂《銷售采購》協議,就購買26臺虛擬貨幣以太坊“礦機”事宜達成一致。2021年4月,四川PN公司出具一份《形式發票》,載明采購數量50臺,單價2.2萬美元,總價110萬美元。但在實際履行中,四川PN公司僅交付12臺,剩余38臺未交付。到2022年1月3日,雙方就繼續履行該合同達成補充協議,新加坡PD公司支付了38臺處理機的運費和保險費,但四川PN公司未交貨,新加坡PD公司將其起訴。
法院認為,就該合同效力問題,如果涉及我國社會公共利益的,應適用“公序保留”原則。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通知,對虛擬貨幣“挖礦”作出限制規定。根據我國有關國家機關頒布的經濟管理政策,該補充協議所涉交易屬于被限制、取締的對象。最后,法院判決四川PN公司退還貨款,駁回新加坡PD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白皮書提到,市場主體涉外交易過程中,應自覺遵守我國公共政策。
最后,就如何防范化解涉外民商事法律風險和提升涉外法治營商環境,天府新區法院(四川自貿區法院)提出以下五點對策建議:一是不斷提升我國法律制度的對外影響力;二是注意爭取有利的法律適用和爭端解決條款;三是注意加強對域外投資行為的法律風險審查;四是堅持完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原則;五是在涉外交易活動中應注意遵守有關海關、外匯等管理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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