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22 10:13:14
9月22日,中國東航官網發布通告,自2024年9月22日起,東航與一二三航合并運行,由于實際承運人發生變更,為了保障已購買一二三航航班旅客的合法權益,東航特制定相關客票退改規定。符合規定適用范圍的客票,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適用出票日期:2024年9月21日(含)之前。
(二)適用航班條件:客票至少含有一個未使用航段是由原一二三航實際承運并且承運日期在2024年9月22日(含)之后。同一客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實際承運人和日期不限。
二、變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適用范圍,在2024年9月22日(含)以后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并且在客票有效期內可按以下規則辦理退改手續:
(一)變更
辦理變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內的航班,可免費變更一次。再次變更或變更超出原航班前后3天(含)內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客票退改快捷入口:http://www.ceair.com/self-service/before/refund-change-nonormal(點擊此處自助改期/退票)。
(三)變更航程及簽轉
如您希望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后另購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改手續。
三、其他規定
東航與一二三航合并運行后,公司支線機型的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如下:
(一)使用支線機型執飛的航班,免收民航發展基金。
(二)以原始客票出票時的航班是否為支線機型作為收取民航發展基金的標準。后續換開客票或航班實際執行時,如果機型發生變化,民航發展基金不退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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