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29 22:16:15
每經記者|王佳飛 每經編輯|魏官紅
11月29日晚間,新鄉化纖(SZ000949,股價4.2元,市值71.41億元)公告稱,近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新鄉化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邵長金、季玉棟、馮麗萍、付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91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新鄉化纖存在2022年和2023年度,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2024年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設立募集資金專戶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等問題。
邵長金作為公司董事長、季玉棟作為公司總經理、馮麗萍作為公司財務總監、付玉霞作為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未勤勉盡責,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新鄉化纖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邵長金、季玉棟、馮麗萍及付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新鄉化纖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所提出的問題,深刻反思公司在資金往來管理及募集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將認真吸取教訓并引以為戒。新鄉化纖同時稱本次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11月29日,基于相同緣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新鄉化纖、邵長金、季玉棟、馮麗萍及付玉霞發出了監管函。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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