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4-15 17:00:34
每經AI快訊,無錫市住建局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其中提出,取消原“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2年內不可轉讓;法人單位購買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3年內不可轉讓”的政策規定。只要取得不動產權證,即可出售,相關稅費仍按稅費政策規定執行。暫停市區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明前,不再向價格管理部門辦理價格備案手續,由企業根據市場自主確定“一房一價”,并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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