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14 10:40:30
每經評論員 杜宇
5月13日晚,恒邦股份(SZ002237,前收盤價:10.96元,市值:125.8億元)因安全事故信息披露不及時收到深交所監管函。這一事件不僅凸顯了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嚴重漏洞,更暴露了其在安全生產管理和企業治理上的諸多問題。
2024年8月3日,恒邦股份冶煉一公司發生側吹爐放銅口噴濺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并導致相關公司停產整頓。然而,公司直到8月13日才公告上述事故,延遲披露達10天之久。更令人震驚的是,山東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23日發布的事故調查報告批復顯示,該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企業存在瞞報、謊報情形。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則,更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和公眾的知情權。為何敢違反規則?難道公司管理層真的認為可以逃避監管和責任嗎?
除了信息披露不及時,恒邦股份近期披露的2024年年報和2025年一季報也遭到時任獨立董事王詠梅的質疑。王詠梅在董事會上對多項議案投出反對票和棄權票,理由包括公司2025年一季報中關于安全生產的論述未能客觀反映事故影響及風險糾錯機制,以及對2024年年報數據缺乏信任。4月19日,王詠梅因工作繁忙辭職,這一事件進一步凸顯了公司內部治理的混亂與矛盾。
恒邦股份主要從事黃金礦產資源開發、貴金屬冶煉等業務,2024年扣非后凈利潤同比下降7.65%至5.79億元。在行業競爭加劇和市場不確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公司不僅需要在財務上保持穩健,更要在安全生產和信息披露上樹立良好形象。
筆者認為,面對當前困境,恒邦股份應以此為契機,全面審視和改進公司治理結構。公司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加強對生產環節的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和生產運營的穩定性。同時,公司應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確保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此外,公司應積極回應獨立董事的質疑,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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