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15 18:10:11
每經AI快訊,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強調募集資金使用應專款專用,專注主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第一,對募集資金使用提出總體要求,強調應堅持專款專用,用于主營業務。第二,明確超募資金最終用途應為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回購注銷,不得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借款。(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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