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16 21:10:05
每經AI快訊,5月16日,證監會發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鼓勵私募基金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對私募基金投資期限與重組取得股份的鎖定期實施“反向掛鉤”,明確私募基金投資期限滿48個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鎖定期限由12個月縮短為6個月,重組上市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以外的股東的鎖定期限由24個月縮短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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