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26 23:23:29
每經AI快訊,5月26日,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繳存人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在徐州市購買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貸款次數限制;擴大異地貸款支持范圍凡住房公積金繳存在長三角地區,在徐州市購買自住住房或已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且符合徐州市貸款條件的,均可在徐州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實施購房提取公積金代際互助政策繳存職工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購房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即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