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6-06 16:53:53
每經AI快訊,6月6日,ST百利公告,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王海榮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間,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七家供應商簽訂合同并支付預付款項共計19191萬元,該款項被實際控制人王海榮通過供應商轉至指定賬戶用于償還個人債務或出借第三方,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該事項,且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湖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罰款400萬元;對王海榮給予警告并合計罰款600萬元(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20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400萬元),并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副總裁王偉罰款80萬元;對副總裁虞蘭劍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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