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6-24 16:41:10
6月24日,飛馬國際股價漲停,因公司控制權或變更。據悉,飛馬國際間接控股股東新投集團籌劃變更,新任實控人或為漳州市國資企業。飛馬國際2024年年報顯示,劉永好通過新投集團持有新增鼎公司51%股權,而劉永好在2021年通過新增鼎公司參與飛馬國際重整。飛馬國際表示,交易尚處談判中,存在不確定性。
每經記者|胥帥 每經編輯|馬子卿
6月24日,飛馬國際(002210.SZ)股價漲停,漲停原因之一是公司發布了控制權或變更的公告。
據悉,飛馬國際現在的實際控制人是知名企業家劉永好。6月23日晚間,飛馬國際公告了間接控股股東新希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投集團”)籌劃控制權變更一事,新任實際控制人或為漳州市的國資企業。
早在2021年,劉永好通過新增鼎(海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增鼎公司”)參與飛馬國際重整,進而入主上市公司,當時的重整計劃涉及業績承諾。然而,業績承諾并不達標,新增鼎公司需對飛馬國際進行業績補償,承諾款為4.4億元。
新增鼎公司將嚴格遵守所作出的承諾,在飛馬國際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后3個月內補足業績承諾差額。飛馬國際2024年年報披露日為4月24日,目前距離新增鼎公司的業績補償承諾期還剩一個月的時間。飛馬國際則表示,本次變更不會導致股東違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持股承諾。
6月23日晚間,飛馬國際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新投集團發來的《告知函》。新投集團與漳州高新區高鑫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高鑫創投”或“投資方”)、海南寶晶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晶利”)、新增鼎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簽訂《投資意向協議》,約定投資方對新增鼎公司或上市公司進行投資。
據悉,新增鼎公司擬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將其所持上市公司5.32億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占上市公司目前股份總數的20%)轉讓給投資方;或者新投集團及海南寶晶利科技有限公司將持有的新增鼎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投資方,同時投資方對新增鼎公司進行增資,最終投資方持有新增鼎公司不少于66.89%的股權。如果本次交易順利推進并實施完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將雙雙變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高鑫創投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漳州高新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穿透后唯一股東為漳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局)。飛馬國際表示,本次股權投資事項尚處在談判中,交易的價格及主要條款尚未最終確定,交易各方尚未簽署正式股權投資協議,各方交易有賴于國資委審批,本次股權投資事項能否順利推進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飛馬國際控制權轉讓事項之所以受到市場關注,是因為公司現在的實際控制人是知名企業家劉永好。飛馬國際2024年年報顯示,劉永好通過新投集團持有新增鼎公司51%股權。目前,劉永好的上市公司資本版圖包括新希望、華融化學、新乳業、新希望服務等。此外,他也曾控股華創云信、興源環境(2023年轉讓控股權)等。
相比新希望、新乳業等企業,劉永好是通過資本運作入主(或入主過)飛馬國際和興源環境。飛馬國際和興源環境的共同特點是公司規模小且主營業績乏力,要么虧損,要么去年營收下滑。
6月24日上午,記者聯系到新希望集團方面有關人士,對方表示以飛馬國際的公告為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飛馬國際公告強調,本次變更不會導致股東違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持股承諾。
實際上,新增鼎公司是以重整投資人的身份成為飛馬國際控股股東,重整計劃涉及業績承諾。新增鼎公司承諾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歸屬于飛馬國際所有者的凈利潤合計不低于5.7億元。若最終實現的歸屬于飛馬國際所有者的凈利潤未達到前述標準,由重整投資人在2024年會計年度審計報告公布后三個月內向飛馬國際以現金或其他證監會認可方式予以補足。然而飛馬國際的業績不達預期,新增鼎公司需對上市公司進行業績補償,承諾款為4.4億元。
新增鼎公司將嚴格遵守所作出的承諾,在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后三個月內補足業績承諾差額。飛馬國際2024年年報披露日是4月24日,距離新增鼎公司的業績補償承諾期還剩一個月。
不過,有一點受到投資者關注,當時的重整計劃(據2020年公告披露,新增鼎公司支付了償債資金5000萬元以及償債借款2億元)提到擬注入資產情況與發展規劃,新增鼎公司作為重整投資人,擬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適時將上述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現金購買資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等。重整投資人承諾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將其合法擁有或管理的優質資產或者飛馬國際股東大會認可的其他優質資產,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后(如需)注入飛馬國際。
6月18日,飛馬國際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該擬注入資產事項為公司前期已執行完畢的《重整計劃》關于公司未來經營規劃方案描述,在具體實施期限上不存在時間限制,何時實施以及最終能否順利實施需視屆時具體情況綜合考量,具有重大不確定性。
上海新古律師事務所王懷濤律師表示,從法律層面看,飛馬國際大股東即便不再是實控人,資產注入承諾通常依然有效。
6月24日下午,記者也致電了飛馬國際公開電話。對方表示,公告披露的控制權變更方案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新增鼎公司繼續擔任控股股東,另一種是不再擔任控股股東。至于雙方選擇哪一種,還要看雙方協議情況,目前投資方還在進行盡調。如果新增鼎公司的控股股東地位未變更,業績承諾補償的硬性約束也沒有變。上述資產注入并沒有涉及時間等硬性約束條件,這一承諾區別于業績承諾補償。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22311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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