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8 20:29:14
8月8日,*ST高鴻因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虛假貿易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公司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啟動退市程序。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超1.6億元,并對部分高管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ST高鴻2015年至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公司董事長付景林等多名高管被罰。
每經編輯|張錦河
8月8日晚間,證監會官網發布消息顯示,近日,證監會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高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經查,*ST高鴻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筆記本電腦等“空轉”“走單”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同日,*ST高鴻(000851.SZ,股價2.21元,市值25.59億元)公告,公司于8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5.1條第一項、第9.5.2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根據事先告知書,經監管查明,2015年至2023年*ST高鴻通過參與、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約198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超7620萬元。
具體來看,2015年至2021年,*ST高鴻通過子公司高鴻科技參與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江慶組織開展的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該業務供應商和客戶均由江慶聯系撮合,業務資金、合同、物流單據流轉形成閉環,無實際貨物流轉,相關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
2018年和2020年,*ST高鴻通過子公司高鴻數據和高鴻恒昌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2022年和2023年,*ST高鴻及其子公司高鴻數據、高鴻鼎恒、高鴻鼎遠組織開展服務器、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
上述行為導致*ST高鴻2015年至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并且,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虛假業務收入和利潤的數據,構成欺詐發行。
事先告知書顯示,付景林作為*ST高鴻董事長、時任總經理,知悉、組織實施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違法情節嚴重。江慶為*ST高鴻時任董事曹秉蛟的配偶、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和管理者,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與*ST高鴻構成共同違法,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丁明鋒作為*ST高鴻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組織、參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違法情節嚴重。
作為上市公司“關鍵少數”,董監高本應在上市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勤勉盡責,守牢規范運作底線,切實維護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ST高鴻的部分董監高不但未勤勉盡責,甚至參與組織、實施財務造假。
據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對*ST高鴻及相關當事人開出合計超1.6億元的“罰單”。其中,證監會擬對*ST高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35億元罰款;擬對付景林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對丁明鋒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曹秉蛟等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至75萬元不等的罰款;對江慶給予警告,并處以700萬元罰款。
同時,證監會擬決定對付景林、江慶各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丁明鋒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司官網顯示,*ST高鴻是由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唐電信集團)發起設立的高科技企業,于 2003 年上市(股票代碼: 000851)。
歷經二十多年發展,高鴻股份逐步形成了數智化應用、信息服務和IT銷售三大主營業務的產業布局。
7月14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預計2025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3.4億元至4.65億元;歸母凈利潤虧損1.3億元至1.8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1.35億元至1.85億元。
公司2024年營業總收入為14.64億元,同比下降75.31%;歸屬凈利潤虧損22.90億元,同比擴大47.21%;扣非凈利潤虧損17.46億元,同比下降9.91%。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證監會官網、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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