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2-18 17:55:52
每經AI快訊,12月18日,泉陽泉(600189.SH)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時披露連續12個月內發生的訴訟和仲裁事項,涉案金額為1.80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10.93%。公司時任董事長姜長龍、總經理王盡暉、董事會秘書金明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公司及相關人員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吉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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