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8 02:23:28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保險機構通過專用席位進行證券交易的情形或將成為歷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獲悉,保監會日前向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了《關于保險機構投資證券交易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這份《通知》中記者獲悉,保監會《通知》要求保險機構參與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可以采取租用券商交易單元模式,也可以采取參與特殊機構客戶模式試點。這被市場解讀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將退回交易所證券交易專用席位。
某險企不愿具名的人士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認為,保險機構入市規模巨大,一旦退回專用席位,目前擁有自有交易席位的大保險公司的交易成本將有所提高,而對大的證券公司來說則是利好。
2011年,中登公司曾多次下發文件要求保險機構應退出自有交易席位,轉投券商交易通道,其理由是保險機構并非交易所會員,擁有自有席位有悖于《證券法》中關于“進入證券交易所參與集中交易的,必須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的規定。而目前部分險企擁有自有席位,屬于多年前特批的,當時股市行情不好,保險資金被作為救市的一股力量而寄予厚望。部分保險機構并不想交出自有席位,寄希望于監管層的特批,但此次保監會下發的《通知》斷了這個念頭。
某險企不愿具名的人士認為,此舉意味著券商將增加很大一筆收入,而大的保險公司的入市成本可能提高。不過,并不是所有的券商都能從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方面獲利,該 《通知》規定,保險機構租用券商交易單元的,該券商需要擁有獨立的研究部門和50人以上的研究團隊,研究范圍需覆蓋宏觀經濟、金融市場和相關行業。同時還要求券商上年末的凈資產在30億以上,取得證監會AA級(含)以上的監管評價。
面對保險資金投資交易的巨額手續費,讓券商看到了希望。同時,保監會并沒有要求險企與券商之間只能進行 “一對一”的服務。《通知》規定,保險機構參與特殊機構客戶模式試點,選擇的服務券商不超過3家,每家券商開立的證券賬戶最多不超過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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