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9 01:00:12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每經實習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9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衛生部網站獲悉,日前,由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廉潔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正式印發。《意見》提出,2012年下半年,衛生部將全面啟動公立醫療機構廉潔風險防控工作。
《意見》明確,醫療機構領導班子成員應當按照分權制衡原則合理確定分工,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基建和物資采購工作,同一領導班子成員不同時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工作。
基建權、采購權、人事權、財務權,是容易滋生腐敗的領域。對此,衛生部表示,要強化對“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實情況的監控,實行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重點防范招投標和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潔風險;加強物資采購的監管,加強對各類招標采購的管理,強化對采購范圍、采購程序、采購環節和結果的監控;強化對資金集中統一管理、執行財務內控制度和基建項目、大額購置、專項資金等重點支出的監控。
《意見》強調,醫療機構“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凡事關醫療機構改革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要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對專業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應當經過專業委員會咨詢論證。
此外,未來在強化醫療機構內部監控的同時,將對供應商營銷行為、誠信評估、風險預警制度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據悉,此次正式下發的《意見》把征求意見稿中的“公立醫院”調整為“公立醫療機構”,將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也納入實施范圍,擴大了廉潔風險防控工作的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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