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01:15:45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卓志強 郭榮村 發自廣州、深圳、云浮
每經記者 卓志強 郭榮村 發自廣州、深圳、云浮
當黃賢優左手伸進中國金石(01380,HK)的口袋一番折騰的時候,他的右手也對賢成礦業(600381,SH)造成困擾。
賢成礦業的多項債務,目前已確認均與實際控制人黃賢優相關。
10月23日,賢成礦業董秘辦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該公司因大股東方面的原因牽涉進來的債務高達14億元。
“現在披露出來的這些債務,董事會之前都是不知道的。”賢成礦業獨立董事王漢齊說。
在賢成礦業焦頭爛額之際,黃賢優始終沒有出現。
“我們當然希望他(黃賢優)能夠出面解決這個事情。但這邊反正是不知道他在哪兒。”上述董秘辦人士說。巨額擔保有“前科”
事實上,讓賢成礦業替關聯公司做擔保,從賢成礦業上市之初就開始了。當時黃賢優任賢成礦業董事長,公司2007年公告稱,公司因借款、擔保等合同產生的訴訟金額高達6億多元。
據中國證監會披露的信息,2002年5月,賢成礦業在華夏銀行廣州分行為關聯方天藝服裝2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同月,在光大銀行深圳蓮花路支行為關聯方賢成集團45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7月,又在華夏銀行廣州分行為關聯方賢成集團2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9月,賢成礦業在建設銀行廣州分行為關聯方天河賢成房地產95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
2003年,賢成礦業又至少先后為關聯公司進行了3次擔保,共涉及擔保金額1.5億元。其中,僅僅在2003年初,賢成礦業就在光大銀行深圳蓮花路支行為關聯方賢成集團1.1億元借款提供擔保。根據當時的合同,賢成礦業要為授信協議項下產生的全部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到了2004年,賢成礦業為關聯公司擔保的行為有增無減,至少先后6次為高達4.5億元的貸款提供擔保。
但是,賢成礦業當時并沒有披露這些擔保事項。
直到2007年1月,為了落實國務院批轉中國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文件精神,賢成礦業成立專項清理整改工作小組,對公司以往的貸款、擔保等問題進行徹底清查才發現,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總計5.7億萬元的對外擔保,且未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賢成礦業在2007年1月30日將上述對外擔保事項進行了補充公告。
其實,上述擔保事項的地雷,在2007年4月就開始陸續被觸發。當時賢成礦業的公告已經表明,公司因借款、擔保以及其他合同產生的訴訟金額已經超過6億元。
根據賢成礦業2007年以來的年報,賢成礦業對存在的擔保問題非常重視,并積極面對。到2008年年末,擔保總額減少至1.5億元。
在隨后的兩年里,賢成礦業對外披露的信息表明,擔保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最終人們發現,這種解決只是表象,更大的地雷還未排除。
涉及14億訴訟請求
今年10月18日,賢成礦業披露了公司涉及的關于訴訟、抵押借款、擔保及股權被凍結等多種情況。據公告陳述來看,因為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方面有較大融資需求,賢成礦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負起巨額債務。
在此之前的8月31日,賢成礦業在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中公布了《訴訟情況一覽表》,記者據表中數據計算,賢成礦業涉及到的借款或擔保金額為10.57億元,而訴訟請求則接近14億元。
賢成礦業董秘辦人士則表示,該公司高達14億元的債務系因大股東方面的原因牽涉進來。據公司公告顯示,西寧市國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寧國新)直接控股賢成礦業,賢成集團則是賢成礦業的間接控股股東。公開資料顯示,黃賢優是西寧國新的實際控制人,也是賢成集團的大股東。2012年4月以來,賢成集團、西寧國新發生多起債務糾紛案件,相關糾紛案件存在涉嫌違法行為。
9月19日,賢成礦業公告稱,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收到西寧國新通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鐘文波因涉嫌非法經營、偽造印章罪,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12年9月13日17時被廣州市公安局正式執行逮捕。
“有最新的進展,我們會披露公告。說實話,我們也不知道什么時候可以處理完。我們會配合司法部門,以及證監會做核查。”賢成礦業董秘辦人士說。
四處舉債
黃賢優最新遇到的一個債務官司本應發生在10月23日。
根據[(2012)佛順法民二初字第2442號]文件,該債務糾紛案擬于10月23日開庭,原告為劉良基,被告則分別指向賢成集團、鐘文波和黃賢優。
“劉良基曾借款給賢成集團,當時借了500萬元,現在還欠200多萬元沒有收回。”劉的委托代理律師梁昌云向記者說道。
隨后,他向記者提供了“借款協議”和“民事訴狀”的原件。該借款協議于2010年5月11日簽訂,“由于甲方賢成集團流動資金周轉需要,經與乙方劉良基協商,乙方同意借款200萬元給甲方,借款利息則按月30‰計付,按月支付利息 。”
協議下方,蓋有賢成集團公章及其法人代表鐘文波的簽名。此外,協議的兩位擔保人也悉數簽名,分別為黃賢優、鐘文波。
“民事訴狀”則顯示,上述借款協議簽訂后,從2011年9月起,賢成集團就有拖欠利息的現象,“經原告多次催收無果,且發現賢成集團債主臨門,沒有正常經營。2012年5月18日,原告委托律師發函給賢成集團、鐘文波及黃賢優,要求被告于2012年7月21日前還本、息,然而被告卻不執行。
據介紹,劉良基最新的訴訟請求有三:第一,請求判令賢成集團立即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257萬元;第二,鐘文波、黃賢優對上述欠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第三,訴訟費由黃賢優承擔。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新獲悉,由于賢成集團方面提出管轄權異議,致使該官司的具體開庭時間出現延遲。
“這個案子暫時不開庭了,因為被告(賢成集團)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它可能是想移到廣州吧。”10月22日,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書記員杜程蕾告訴記者,被告在答辯期限之內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順德區人民法院沒有權利去審。
她進一步表示,“現在還不知道賢成集團會不會上訴,我們認為我們對這個案子是有管轄權的,但它還有10天的上訴期。如果提出上訴的話,我們就必須要把這個案子移到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杜程蕾表示,“現在傳票已經送不到了。此前寄給鐘文波的裁定書,10月20日被退回來了。”
這僅僅是賢成系眾多債務糾紛的一個。作為賢成系上市公司,賢成礦業正承受著更大的苦痛。
截至今年9月1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輪候凍結公司控股股東國新投資持賢成礦業0.96億股無限售流通股及3.59億股限售流通股,賢成礦業股份在幾個月內遭多地法院9次輪候凍結。
而據賢成礦業10月18日的公告,賢成礦業所持青海創新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的股權也輪番被凍結。其中創新礦業公司83.11%的股權在8起訴訟事項中,輪番被凍結6次。
不僅如此,賢成礦業的控股子公司也被“擔保”。其中,貴州省仁懷市光富礦業有限公司存在為175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事項;云貴礦業存在為3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事項;貴州省云尚礦業有限公司存在為3000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事項。
這些錢到什么地方去了,仍是一個謎。“具體就不知道大股東那邊(做什么),只知道當時有這樣一個較大的融資需求,弄了很多錢走,但具體這筆錢去哪,用在什么地方了,我們這邊還在核查當中。”賢成礦業董秘辦人士表示。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在8月30日舉行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9名董事會成員中,有3名董事在賢成礦業《2012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及《關于關聯方資金占用的自查報告》中投下了反對票。或許,賢成礦業更多的問題沒有暴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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