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6 00:51:17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趙陽戈
每經記者 趙陽戈
4200萬元,占最近一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總額的15%——今年6月份維爾利(300190,收盤價20.83元)獲得的一個重大經營中標項目如今黯然收場。據濟南公開資源交易網信息顯示,該項目于10月30日重啟招標,公司相關人士表示,是因遭對手投訴所致。
其實,對于維爾利而言,中標后再流標并非首次遇到,但其上一次遇到項目流標,雖然所涉投資金額小于本次濟南項目,但公司當時仍進行了公告。對此,公司方面怎么解釋?律師又有何評價?
中標項目被重啟招標
6月27日,維爾利一則重大經營合同中標提示性公告吸引了市場的眼球。公司稱,在參與濟南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BOT項目的公開招標中,公司成為該項目中標單位,中標項目主要內容為濟南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場BOT項目改擴建工程配套設備采購,包括滲濾液處理工程的投資、建設、運營及移交等,中標價格為83.17元/噸,特許經營期限10年(不含建設期),預計中標總投資金額達4200萬元,占維爾利最近一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總額的15.9%。
然而,還不到半年時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濟南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信息中看到,同名項目招標信息于10月30日再次發布,委托招標人同樣是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仍然是山東三維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雖然同一個項目再度招標,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翻閱維爾利所有公告之后,并沒有看到其對6月27日所公告項目的后續進展的相關說明。
律師:重啟招標應予公告
“重新招標了你不知道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咨詢招標代理機構山東三維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時,相關負責人如此反問記者。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只是接到通知,說重啟招標,至于是什么原因以及維爾利是否再次參與招標等情況并不清楚。
維爾利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則對記者表示,該項目確實重啟招標,原因是在公示時期,第二中標人對公司進行投訴,“他們投訴的都是一些小問題”,該人士稱,比如說最開始,投訴者稱維爾利在官網結果出來前就進行了中標披露,涉嫌貓膩,“事實上,我們都是在(政府)官網上得到的消息”,維爾利證代示,第二中標人想把維爾利擠出去,直接獲得該項目,但實際上,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卻是重啟招標,這對各方而言相對公平。該證代表示,“我們應該還是會去投標,不過這個是市場部同事負責,我這邊暫時還不了解具體情況”。
至于中標后發生變故卻沒有公告一事,該工作人員稱這不需要公告,之前(6月份)只是提示性公告,而且當時公告也表示,尚未收到中標通知書,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會另行公告。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對記者表示,收到中標通知書是一回事,而中標失效則是另外一回事。他認為,如果前期披露的重大事項發生了變更,上市公司在后期也有信息披露義務,“之前中標,投資者可能看好,持有或者買進,但現在中標這個事件不存在了,但投資者可能以為還存在,公司不告知,信息披露是有問題的,屬于隱瞞行為”,張遠忠稱。
流標有先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維爾利已不是第一次遭遇流標。就在2011年9月17日,維爾利參與了廈門市西部垃圾焚燒發電廠滲濾液處理及排放項目一期工程的公開招投標,成為該項目的擬定中標單位,這一項目預計金額3279.87萬元,大約占維爾利2011年營業收入的12.43%。
但維爾利又于10月29日發布公告稱,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公司遭到其他投標人投訴,理由是“該項目應屬大型工程,項目招標不應以中型項目招標”。而經廈門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同意,招標人對項目進行了重新招標。
維爾利證券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述項目投訴者為福建一家本地企業,公司并不認可業主重新招標行為,認為如果再次參與,中標的可能性不是特別大,投入后可能沒有相應回報,因此后來就沒有參與第二次招標,“聽說后來中標人是當地一家企業”,該人士稱。
不過值得注意到是,雖然上述案例總投資金額比濟南項目要小,但維爾利此后仍對事件進展進行了信息披露。然而截至目前,維爾利仍未對濟南項目重啟招標一事進行公告披露,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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