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11-09 19:16:56
每經記者 胡群 發自北京
風乍起,吹皺一池秋水。網絡借貸市場近來猶若一池秋水,而將其吹皺的是紅杉資本向國內第一家個人互聯網借貸公司注入巨資。就在媒體透露紅杉注資網絡借貸公司的當晚,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稱,網絡貸款公司的金融創新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謹防非法集資。
11月8日,有媒體指出,紅杉資本已向國內第一家個人互聯網借貸公司拍拍貸注入2500萬美元。這是繼阿里巴巴將阿里金融信貸擴容,中國平安馬明哲推出陸金所,人人網4900萬美元注資“Social Finance”之后,國內網絡借貸市場的又一重大事件。
“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敏感資本已認識到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大背景下,網絡借貸市場這一創新金融模式的廣闊前景。”北京市未名律師事務所律師杜慶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道。
“網絡貸款要防止非法集資”
11月8日晚,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表示,網絡貸款要警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她特別提到人人貸的違規,明確指出簽約借貸、再債權轉讓是非法吸收存款,
“網絡貸款要防止非法集資,貸款中介的標志是借貸雙方直接簽約,出讓股權是變相吸收存款。”吳曉靈稱。
吳曉靈還特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有明確規定。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而網絡本身就已是媒體,在網絡借貸平臺上的人數眾多,甚至成千上萬。”吳曉靈稱。
在吳曉靈看來,貸款中介的標志,是借貸雙方直接簽約。但是一些人人貸公司比較典型的做法是,中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貸款出去,借款人也是自然人,從法律來看是兩個自然人的合約,但是中介公司以個人自然人名義把貸款賣出去,同時承諾在一定時期內還本付息,風險由自己承擔。而這種模式,恰恰是最高法院對于非法集資的定義。
“魚龍混雜的p2p根源在于金融壓抑”
“我預測,這些網絡小貸公司要被堵邪門,開正門了。”知名金融人士劉擎向記者指出,人人貸借鑒國外模式,但人家國外是發牌照的,受監管部門監管,而目前國內則不然。
長期關注金融領域的杜慶春律師稱,目前,p2p的現狀是魚龍混雜,有純粹的民間借貸平臺,也有以此為遮掩的地下錢莊、影子銀行。但這里有對傳統行業利益格局的沖擊,也有業務模式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合法性問題。
“吳曉靈的講話實際已經指出了問題所在,這表明監管機構的敏感。我認為長期看,p2p必須走標準化的牌照之路才能獲取完全的合法性,否則極有可能因為缺乏監管而導致系統風險的觸發,從而使該模式難以為繼。但另一方面,行業準入和管制的結果也可能從根本上限制這一模式的市場自由度,使其實際上缺乏生存空間。”杜慶春向記者疏導。
實際上,在11月8日晚,吳曉靈還指出,目前小貸市場,包括網絡借貸市場之所以火熱、受資本關注,根源在于金融壓抑,這充分反映出中國目前金融改革還不到位,但一切金融創新都要在法律框架下實行,否則就極易陷入非法集資的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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