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0 00:54:57
產業支撐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根本,上調城市標準除了看人口總量,還要看產業規模。
◎馮海寧
根據目前國家發改委編制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特大城市的標準——“城市人口100萬以上到200萬”,有望被提升到“城市人口在500萬以上”,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的標準也會進行上調。如果按照舊的城市人口標準,不少地級城市已經變成特大城市;但如果上調了特大城市的人口標準,某些省可能沒有一個特大城市。那么,很多地級城市提出的口號如 “進入特大城市行列”、“發展特大城市”等,就變得毫無意義。
從媒體的報道來看,各種城市標準都有可能上調,而且調整標準只有一個:人口總量。小城市標準從20萬人以下調整到20萬~50萬人。中等城市標準從20萬~50萬人變為50萬~100萬人。大城市標準從50萬~100萬人提高到100萬~500萬人。超級大城市人口標準有望設定為1000萬以上。
如果城市標準“升級”,顯然有多個好處:一是有利于減少某些城市浮躁癥,讓那些一味追求“特大城市”稱號的城市負責人回歸理性;二是有利于引導農業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動,以控制特大城市、超大城市人口規模;三是讓城市標準更適應發展需要,因為隨著城鎮化發展,某些城市標準已經明顯過時了。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舊的城市規劃法,還是最新的城市標準認定,都是通過“人口總量”來認定城市大小。在舊的城市規劃法中,大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在這次調整的城市標準中,特大城市的標準是“城市人口在500萬以上”。
以人口數量來認定城市大小有一定合理性。這是因為,人是城市的決定性因素,人口多城市規模相應就大,人口少城市規模自然就小。但在筆者看來,認定城市大小不能只看人口總量,而是要看綜合指標,人口數量只是綜合指標之一。如果只是以人口總量作為城市標準,標準似乎過于簡單。
這就好比判斷一家企業大小,不能只看員工規模,還要看生產和交易規模,看產值和效益。同樣,認定城市大小也不能只看人口總量,還要看產業規模、經濟規模、公共服務等方面。城市有一定的產業規模才能創造相應的就業崗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城市的人口增長與經濟發展才能夠相適應。
最近,很多地方在描繪新型城鎮化宏偉藍圖,但誠如很多專家所指出的,產業支撐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根本。如果沒有相應的產業支撐,即使城市人口再多,恐怕也不能產生正能量,因為有產業支撐才能拉動就業、消費增長。所以,上調城市標準除了看人口總量,還要看產業規模。
尤其是,上調城市標準要看城市公共服務水平。編制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首先要編制城市公共服務規劃,包括公共交通、住房保障、教育、醫療、社保、養老等方面。如果城市公共服務不能與人口總量相適應,就會帶來很多“城市病”,諸如:交通擁堵、資源短缺、城市貧困、環境惡化等等。
上調城市人口標準的同時,城市相關制度更要升級。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城鎮化率達到52.57%。但是,由于戶籍制度改革滯后,不少進城農民長期生活在城市,卻不能公平享受市民待遇。而且這些農民工在城市的選舉權、休假權等權益缺少制度有效保障。因此說只有制度為城市保駕護航,城市的公共服務才能更公平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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