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10-28 08:57:05
自由貿易區的金融政策頗受關注。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上海自由貿易區建立與市場化全球化金融業務相適應的金融制度就是要建立資本項目可兌換體系、人民幣跨境使用體系、利率市場化體系、離岸金融服務體系。這將對區內金融機構業務拓展帶來極大空間,也將對區內跨國集團經營帶來極大便利。不過,境外投資等制度安排等不包括自然人,區內自然人投資境外的股票、基金市場等仍然將受到限制。
據了解,上海自由貿易區金融改革的目標,是要盡快推動一些跨國性的集團性的,具有金融板塊業務的公司落戶自貿區,成為在區內金融創新的主體;盡快推動建立總部注冊在自貿區的民營和合資銀行。;盡快推動建立注冊在自貿區的資產管理類、證券類、保險。類的企業;同時考慮讓一些金融機構注冊遷入自貿區。在自貿區劃出一塊區域,以合資的方式,讓上海地區和全國其他地區的機構進駐,動員它們增加在分支機構的業務內涵,大幅度地提高區域機構創新能力。
對于資本項目可兌換體系建設,有關人士透露,自貿區可能將先行試驗隔離型的自貿區資本項目可兌換,即按照“境外關外”的定位,自貿區資金流動實行區內“一線打通,區內自由,二線隔離”。在區內開放自由匯兌交易,對區內與區外的資金,按跨境原則管理。關于經常項目的結算服務方面,區內的銀行可以在區內境外間,以及區外境內間以本外幣結算及進行相關規定業務。區內銀行可以為區內的主體提供區內境外不同企業間經常向下的本外幣結算服務。有關跨境的直接投資方面,對區內主體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可以直接向區內銀行自由兌換成所需要的貨幣匯往境外,區內的主體可以開展直接投資項目、區內境外的本外幣雙向資金池業務以及相關融資。
跨境信貸融資也受企業關注。上述人士透露,區內主體將可以辦理本外幣信貸融資,但是融入資金僅限于區內或者境外使用;區內銀行和金融機構在辦理信貸時,采用市場化定價方式,區內銀行不吸收來自境內區外的存款;區內的法人主體可以在區內發行本外幣債券供區內使用,也可以在境外發行本外幣債券,在境外發行債券資金在可以調回區內使用。
不過,上述人士表示區內的主體可能不包括自然人,此前預計可能放開的自然人投資境外股票、基金市場方面,可能仍將受到限制。
寬松可控的外匯管理制度是自由貿易園區的基本特征,是其實現“資金進出自由”的根本保障,也是離岸業務最重要的支撐。我國現行的外匯管理體制與區內企業相關業務需求不適應,國際貿易。新規則對我國外匯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上述人士透露建立外匯管理體系,是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內容,主要將涉及自貿區內建立貿易結算中心、深化跨國公司資金集中管理運營的管理體制、深化期貨保稅交割和深化融資租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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